发展山区演出市场能极大促进怀化文化与旅游的深度结合。目前,怀化演出市场现状怎样,笔者提出了调研。结果表明,纵向比较怀化演出市场有了较大的发展,不同的程度满足了人们不同层次的精神需求。横向比较,周边地区发展快,离大力发展旅游产业要求还有较大的差距。
一、演出市场基本现状
怀化市现有国有专业艺术表演团体6个,民间职业剧团207个,演出场所15家,演出经纪机构2家。尽管演出市场的发展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体制、人才、投入等诸方面因素的制约,发展状况依然堪优。
1、国有与民营并立。在演出所有制结构上,国有、集体、个体、股份制等多种经济形式也日益并存共荣。在计划经济条件下,演出市场中的主体是国有院团,而近几年,国有演出单位机构数目逐年减少,民间职业剧团和个体演员却快速发展。与往年一样,国有文艺表演院团是怀化演出市场的主力军,占据着全市演出市场的最大市场份额,唱响和维护着演出市场的主旋律。专业艺术表演院团演出以民族戏曲、歌舞表演、小品、器乐演奏等剧节目为主,是剧院演出的主要举办者,但观众人群数量有限。最能吸引市民眼球的港澳台及国内知名通俗歌手演唱会,多为演出公司或演出经纪公司运作,依靠知名企业赞助或歌手超强人气,回收成本,赚取利润,此类演出一般多在体育场馆等大型演出场所举行。而民营演艺团体也已成为我市基层文化的一支生力军。各县(市、区)都纷纷进展体现着当地多形式的民风民俗表演。如麻阳的《七妹与蛇郎》、《嫁追女》,新晃的尝新节等,都以抢救保护民间文化为契机,坚持贴近基层,贴近农民。民间职业剧团的发展加快了两市演出业市场投资主体多元化格局的形成,这也预示了我国演出市场发展的基本趋势。
2、城市与乡村并立。农村演出市场异军突起。城镇、乡村的演出市场以更为朴实、和贴近实际的面貌满足了农村旺盛的文化消费需求。一是民间职业表演团体就来自农村,服务于农村,针对农村文化消费特点,以灵活的形式、微薄的利润、敏锐的市场导向活跃在农村的大小庙会、物资交易会、集镇和年节与婚丧嫁娶的活动中,为农民提供文化服务。二是一部分民间职业剧团以原汁原味的地方歌舞和戏曲为主要表现形式进行本地演出,深受广大乡村观众的支持,比如会同县的炎帝文化艺术节、芷江的月月乐、周周乐、洪江市的湘人湘歌大赛、通道的大戊梁歌会活动等,其中“湘人湘歌大赛”属大型广场演出活动,参加观众近万人。目前,月月乐、周周乐已成为芷江老百姓心中的“星光大舞台”。同时,芷江县文化部门每年组织各团优秀节目开展“演艺惠民送戏下乡”演出活动,2010年已完成送戏下乡66场次,此外业余文艺演出团体发展迅速。城镇的业余文艺团体从2003年的5支队伍,发展到37支表演队伍,表演人数从原来的87人上升到近千人。农村演出市场呈现出低成本、低质量、高数量的趋势,在形式、内容、主体各方面都以迥异于城市演出市场的特点,同时、同步并以更强劲的势头促进着全市的文化市场的发展。
3、计划与市场并立。近年来,我市靖州县举办各类有一定规模大型的文艺演出活动就有50多场,两年一届的“金秋之歌广场文艺文化艺术节”和“渠阳之夏”等文化大型活动如火如荼。特别是锹里地区七月十四岩湾歌会、七月十五牛筋岭芦笙节、四月八的地笋、江边及全县苗侗村寨举办的姑娘节、六月十九的飞山佛教文化等节庆活动,使得民族传统节庆文化活动方兴未艾、精彩纷呈。这些大都免费为城乡群众提供精彩的文艺演出。演出内容有歌舞、相声、小品、以及综合性文艺节目;演出类型涵盖音乐节、节庆、综合性艺术,参与演出的单位和乡镇共计60余个,演员超过1000余人,21万余名群众免费享受到精彩的精神大餐。像这种“惠民演艺”活动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积极采用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免费为群众演出,将活动办成了面向基层、服务群众的宣传文化惠民工程。这一工程受众范围广,涉及到方方面面,县乡、村和机关单位上下互动,连成一片,可以遍布到全县各个乡镇,涉及到下岗职工、进城农民工等,直接受益群众已近21万人次。4、阳春白雪与下里巴人并立。为弘扬民族传统文化,推动演出市场的发展,4月11日晚,由怀化市阳戏剧团、怀化歌舞剧团联合推出的新编历史阳戏剧《满朝荐》在全市首演,它是我市13年来的第一台大戏,是廉政教育的文艺精品和反腐倡廉的重点文化工程。它和我们每年的一些歌舞晚会一样有着绚丽的服饰和华丽的舞台。除此之外如今也有越来越多的当地农民来表演原生态的地方风情的,他们在春节期间的演出内容上以展示龙狮、蚌壳、彩龙船等民风民俗为主,其他活动歌舞、器乐、相声、小品、戏曲、健身操、武术、太极等多种演出形式均有体现,我们可以用高雅的舞台艺术加上无形的民俗文化,尤其是农村业余剧团,他们作为国有剧团的补充,灵活的演出形式,传统与现代结合并贴近农民生活、雅俗共赏的节目内容,为村民送去了大量的精神食粮。这也是下里巴人激活阳春白雪的一种方式。
二、演出市场存在的问题及分析
1、供不应求,需求层次多样
演出市场的结构不尽合理。国有剧团机构臃肿,剧目更新速度慢,缺乏激励机制,市场经营意识淡薄。剧种机构不合理,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演员重心投入第二产业经营,没有专业演出场所和训练基地。目前会同县的腰鼓队、乐队演职人员都是上了年纪的老人和没有什么文化的中年妇女,人员参差不齐,他们没有固定场所更没有相应的注册资金,这些演出团体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因此便成了“三不管”队伍,管理也随之出现了“真空地带”。魏明伦曾以“台上振兴,台下冷清,观众稀少”形容当代剧场演出的特点。具有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的剧目仍少。戏剧研究专家傅谨指出,在“出人出戏”观念指导下,重创作轻演出,不是为演出而创作,而是为创作才演出,演出团体与观众的欣赏趣味日显疏离。从消费需求角度看,不平衡现象较为突出,城市演出市场与农村演出市场发展不平衡,有些地方供大于求,好戏难找观众;有些地方供不应求,观众难找好戏。演出消费作为人的一种精神需求,个体差异很大,受经济支付能力、文化水平等影响。演出消费需求不平衡的现象也较为明显,从演出剧节目的艺术品种看,港台通俗歌星演唱会的火爆和戏曲民族艺术的相对冷落,形成强烈对比;从演出场地上说,体育场馆和农村庙会集市演出人潮涌动而剧场相对冷清,我市农村的许多乡镇、甚至是县市里几乎看不到电影院和剧场,文化活动场所也很少,原来的一些老电影院或出租或拆迁变成了商业门脸。要搞活农村文化市场,推动大众文化消费,就要充分开发利用现有场馆,维修、改建、开发闲置场所,通过自主经营、租赁经营等方式,盘活国有演出场所资产。同时,有计划地建设一批面向大众、面向基层的演出场所,满足市场需求,降低演出场馆租金,积极开发大众化娱乐演出市场、戏剧曲艺类专业小剧场等多场次、低价位演出市场,建立结构合理的多层次演出市场供给体系。
2、市场主体运作能力不够。
一是国有演出市场主体活力不足。国有演出单位作为演出市场主体,市场意识不强,开拓市场的意识淡薄,不注重市场营销和市场运作,造成投入和产出失衡,投资回报过小,生产链条过短或被打破,生产经营更加窘迫。譬如怀化的阳戏剧团,尽管国家对它的财政投入有所增长,但多年投入不足,加上人员庞大,设施陈旧,设备老化,因此仍处于困境之中。
二是民营演出主体幼稚。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多为兼营文艺演出,面临规模小、产品少、档次低、资源少、人少等这些方面的情况。有人形象的用“拿了话筒就是歌唱演员,上台动了手的就是舞蹈演员”来形容一些民营表演团体, 大多数是节庆忙,只有到逢年过节、婚庆的时候才举办演出,开拓市场的手段很有限。因此导致经营民营艺术团体和演出场所的公司实力不够,没有有效的筹资机制,难以自主经营演出,仅靠包办演出批文为生,演出收入在公司营业额中所占比重过小。作为山区演出市场受到体制与政策的限制,已在逐渐失去它原有的活力。
三是市场机制不完善。由于市场机制的不完善,演出单位尚未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在我市,国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演出公司占绝大部分,其中国家核拨经费的事业单位又占绝大多数。这些演出单位普遍市场意识不强,创作和评奖意识仍占主导地位,使之很难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市场主体。从演艺角度特别应该关注的一个是演出方面的政策法规,比如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特别是2009年文化部修订发布的新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这个从1997年到目前,十多年的法规的不断完善、修改的过程,更加开放了,市场准入的门槛更低了,更方便企业,更方便群众了。但是政策的保障作用并能充分发挥。一方面,对中央已有的改革政策贯彻落实还不坚决、不到位。如转企改制的成本支付、身份转换、社保衔接、税收减免、演出场所配置等政策没有得到有效执行。另一方面,没有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更加具体、更加优惠的政策措施,不仅使“早改早受益”的政策导向没有得到充分体现,而且还使政策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受到影响。另外,政府职能转变还不到位。仍然重“办文化”、轻“管文化”,重微观管理、轻宏观管理,重直属单位、轻行业指导。不尊重市场规律,仍然单纯依靠行政命令指导院团的改革和发展。一些院团不懂得市场运作,缺乏市场开拓和营销的能力,对市场风险有畏惧心理.
3、市场管理服务不够。
要进一步做好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服务工作。要鼓励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参加全国性文艺评奖、调演活动,与国有文艺表演院团享受同等待遇;鼓励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参加政府对外文化交流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支持有条件的民营文艺表演团体参加国际民间文化交流活动和到国外演出;鼓励民营文艺表演团体演员及相关技术人员参加国家专业技术职称评定,与国有文艺院团演员及专业技术人员实行同一标准;积极培育立足市场、面向社会、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和与文化管理部门无直接行政隶属关系的独立经济实体,在政策上积极支持集体、个人及非文化性质的企业参与文化中介机构的组建;有关行政部门在审批监管中不应该收取法律法规规定以外的任何费用,应维护民营文艺表演团体的合法权益.
三、发展演出市场的建议
1、引入竞争,搞活主体。以竞争求发展,积极开展演出市场营销。演出市场营销始终是一个薄弱环节,对其要有正确认识,不能将其等同于演出项目推销或促销,由于多元化社会中观众的欣赏水平、消费需求的巨大变化,希望通过欣赏演出,可得到审美和娱乐享受,满足休闲、放松、社交的需求。演出单位应与时俱进,及时扑捉和适应时代及观众需求的变化,各种演出创作生产、流通、消费的全过程,都要面向市场,心中有观众,向市场要效益,满足群众对演出欣赏的需求,获取社会和经济效益的双赢。此外,要积极发展演出中介组织,充分发挥演出市场分工专业化的特点,鼓励文艺表演团体和演出公司结合,拓展艺术产品的传播渠道,促进艺术产品在流通渠道实现其价值。打造民族品牌,宣传民族精品。民间艺术是土生土长的艺术,带有一定的原始性,传统性,我们要在继承这种纯朴的乡土风情传统的同时,不断创新,靠精品占领市场,以质量求发展。比如新晃的“古夜郎”民间艺术,中寨的“侗族大歌”、贡溪“傩戏”这些都可以升格为县办侗族文化艺术节必演节目。通过电视媒体制作,以宣传片的形式在市电视台旅游节目中播出作为对外交流的文化礼品。怀化市民族文化底蕴丰厚,地域文化特色纷呈,发展演艺产业有较大优势。望各县(市、区)努力利用本土资源,以多种演出形式宣传自己的品牌,积极创作健康向上的文艺表演作品,促进文艺表演品种特色化,品牌的形成是演出市场壮大成熟的标志,也是演艺产业做大做强的需要。
2、健全市场、强化服务。促进演出市场的城乡、区域、内外协调发展。演出市场全面向内资开放政策的出台,极大推动了这一改革进程,对外开放也已提上政府的议事日程。对在乡镇的投资者应给予优惠政策,建立新型的艺术生产投资机制与激励机制,实行全员聘任合同制和绩效分配制度。促进人员合理流动,保护单位和个人双方的合法权益。演出单位要把现代眼光引导演出市场,引入艺术生产、经营、管理与服务的各个环节,提高自身艺术生产经营管理与服务水平,改进自身技术装备。推销自己宣传自己。提倡各种形式的联姻,巩固和发展其与企业、社会各种形式的广泛合作,文企互利,共同经营建设演出市场。加速其市场化进程,进一步统筹演出市场城乡发展、区域发展。
3、加强监管,规范秩序。提高经营者的守法意识。有计划的举办演出场所和演出单位负责人法律法规培训班,通过考核做到持证上岗。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是保障。仅靠文化行政部门单兵作战,力度远远不够。只有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同时发挥全社会的积极性,推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文化市场义务监督员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才能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创新监管机制是关键。坚持不断创新和完善监管机制,把监管的关口前移,变跟这市场走为引导市场走,开展主动监管。一是与演出场所、演出团体负责人实现签订守法演出责任状,对演出事项一一做出明确承诺,立下“军令状”,加强事前监管。二是严格依法把好审查关。必须按照国务院颁布的《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对所有参演节目均由文化部门组织进行审查后进行正式演出。坚持严格执法是重点。在对演出市场的执法工作中,应当采取常规检查和突击检查,明察和暗房相结合的多种检查方式灵活执法。加强对演职人员的管理。建立通报制。从而有效提高执法质量,对违法违规演出形成强大威慑力。长此以往,演出单位势必养成守法演出的良好习惯,演出市场的管理问题自然迎刃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