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ICP备000012 湖南图书馆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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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十大班规”以外,班内还有许多规定,艺人必须遵守:
① 戏班“打场”(即转移演出地点),全班艺人必须按时赶到演出地点。凡未赶到参加唱“亮台戏”(即头本戏)的,要扣除整案戏应得的报酬。
② 集中打“官店”(亦有称“官殿”的,艺人住宿地),除特殊情况经本家许可者外,一律不得分散居住。
③ 艺人扮戏,应按“拿帐”份额扮演应扮的角色,不得随意找人顶替。
④ 艺人上台后,先要完成面部化妆,然后按规定位置坐好,静心“默词”。各行艺人的坐位按规定是:生行坐二衣箱;旦行坐大衣箱;花脸行坐盔头箱;丑角无固定坐位,哪里有空就可在哪里坐。丑角的坐位不受约束,其说有二:一说戏曲起源时,丑角由唐明皇扮演,他是皇帝,当然不受限制。二说丑角在各行中地位低,没有他的固定坐位,只有等别行角色不坐时,才能“钻空”坐一坐。
⑤ 穿服装、拿道具,要听从“管箱”的安排,不得挑选。
⑥ 胡琴、唢呐定调后,别人不能乱拿乱吹;“九龙口”(“打鼓佬”坐的地方),不准乱坐;把子桶上不得乱挂东西。
⑦ 化妆和演出时,后台不准高声谈笑,不得满台乱跑,不得会见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