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元代之前,专门论“唱”的论著不多。宋王灼的《碧鸡漫志》、宋遗民张炎的《词源》是论及“词乐”并涉及了“词唱”的专著,但其论“唱”则远不及元代《唱论》“专业性”强。《唱论》一文,首见于《阳春白雪》卷首,题“燕南芝庵著”。据古之惯例,“燕南”当为芝庵的籍贯或居地。燕,今河北一带,故芝庵为北方人。其生平资料阙如,有云为僧人,馀皆不详。周德清《中原音韵》中援引《唱论》文字时既曰“古人”,又称“前辈”,《唱论》中列举曲调既有“词调”又有“曲调”,可能还有“诸宫调”(详下文),故芝庵当为元前期人,周德清作《中原音韵》时已不在人世。《唱论》作于何时,友人杨栋据元于至元十二年设肃政廉访司燕南河北道,推其上限不早于至元十二年(1275),可备一说。(按:以当时域称标“前辈”里籍似与写作时间无涉,若其为芝庵自标则说可成立。然《阳春》载《唱论》颇似节录,作者之名似非自署。)这一时间上的“模糊”给我们研究《唱论》带来一些困难,也造成一些混乱。比如其“唱”是唱“戏曲”还是“散曲”?研究散曲的将之作为散曲的“唱”而阐述之,研究戏曲的将之作为戏曲的“唱”论述之(只有周贻白先生认为是散曲之唱),只不过并没有引起对《唱论》学术性质的争议。但人们没有提出这样的问题:为什么这里的“唱”非得是“曲唱”而不可能是“词唱”?《唱论》有云“南人不唱,北人不歌”(《阳春》录文“不唱”作“不曲”,此从《辍耕录》录文),那么,《唱论》之所论是否仅是“北人”的“唱”或曰“北曲”的“唱”?这些问题不弄清,对《唱论》的研究就只能是浮于表面的研究。因此,我们的阐述就先从这些问题开始——
1、《唱论》的“唱”:戏曲耶?散曲耶?
《唱论》的“唱”是散曲的“唱”还是戏曲的“唱”,这一问题虽不是研究《唱论》的根本要害,但至关重要,先就此而提出几点:
(一)从《唱论》本身提供的迹象看,其所云的“唱”是“清曲”的“唱”,即不是粉墨扮演的“唱”。这一点仅用《唱论》中的一段话即可得到充分的证明:其云“凡歌之所”乃“华屋兰堂,衣冠文会,小楼狭园,月馆风亭,雨窗雪屋,柳外华前”,唱的是“柳枝词,桃叶怨”,唱者是执扇捧樽的唱家、“鼓腹”“击节”的“尧民”“壮士”,乃至“牛童马仆,闾阎女子,天涯游客,洞里仙人,闺中怨女,江边商妇,场上少年,闤圚优伶”。请与杜仁杰《庄家不识勾栏》中的景象相对照,其唱为“清唱”,一目了然。这一点对理解《唱论》至关重要,下文将予以详细讨论。
(二)从《唱论》提到的曲调看,其“唱”者乃“散曲”(广义)。以今人分类的眼光视之,则其“曲”的“出处”不止一端,并不限于后世所定义的“北曲”:“近世所谓‘大乐’”乃是十首词不用多说,其它曲调:[木兰花慢]肯定是“词”;[生查子]亦词调而不在今所知的曲牌之列;[阳关三叠],曲谱有录而实亦词,[黑漆弩]恐怕也应如此观;[斗鹌鹑]、[木斛沙],《中原音韵》与《辍耕录》所录调名中有之而今存作品无实例,有实际作品的前者见“诸宫调”、后者见宋词。《唱论》提到的曲调共十四名(“大乐”不计),即有六调不是或可能不是今人所认定的“北曲”,当然就更非“杂剧”,所有提到的曲调,如果以广义的“曲”之概念视之,则全都是“散曲”。但此包括有词调、诸宫调和“北曲”的“曲”,总体音乐性质属于“北曲系统”则又毋庸置疑,其证据有二:(1)《唱论》中提及“唱曲有地所”的地区皆为北地(东平、大名、南京、彰德、陕西。南京,元代南京路,治所为今河南开封,至元25年改名汴梁路。);(2)《唱论》中所云“歌声变件”,明??王骥德《曲律》全录之,注曰:“惟北曲有之。”故《唱论》所论的“唱”乃是其时“北曲”音乐系统的“散曲唱”。
(三)辨析《唱论》之“唱”是“散曲唱”衍生的意义是:从《唱论》“词”“曲”无辨(《唱论》所云“词山曲海”之“词曲”乃泛称)而判断,其作的时间当在文人尚未在观念上明确区分“词”“曲”的时期,这一时期的时间段当在金末元初,而《唱论》云“帝王知音律者五人”最后一名是“金章宗”,不称“我朝”而直曰“金”,必已入元,故《唱论》当作于灭金后的元初。
(四)上述讨论对进一步研究《唱论》极为重要,但还不是研究《唱论》最关键的要害问题,我们不妨思考一下:“散曲的唱”与“戏曲的唱”是不是一致的?如果有区别,区别是什么?其意义又何在?这些问题才是更具实质性的研究命题,对“唱”的区别本可有多层面的解释和分类,其本质的区别不在“唱什么”而在“怎么唱”。因此,我们对《唱论》的实质性讨论便先从其“唱”的分类开始。
2、《唱论》对“唱”的分类及其在“歌辞学”中的意义
《唱论》有数处言及或涉及“唱”的允类。
一是“唱曲之门户”:
小唱、寸唱、慢唱、坛唱、步虚、道情、撒炼、带烦、瓢叫。
二是“歌曲所唱题目”:
曲情、铁骑、故事、采莲、击壤、叩角、结席、添寿;有宫词、禾词、花词、汤词、酒词、灯词;有江景、雪景、夏景、冬景、秋景、春景;有凯歌、棹歌、渔歌、挽歌、楚歌、杵歌。
三是“歌之所忌”:
子弟不唱作家歌,浪子不唱及时曲;男不唱艳词,女不唱雄曲;南人不唱,北人不歌。
四是“人声音不等,各有所长”:
有川嗓,有堂声,皆合被萧管。有唱得雄壮的,失之村沙;唱得蕴拽的,失之乜斜;唱得轻巧的,失之闲贱;唱得本分的,失之老实;唱的用意的,失之穿凿;唱得打摺的,失之本调。
五是“歌之所”:
凡歌之所,桃花扇、竹叶樽,柳枝词、桃叶怨。壮士鼓腹,尧民击节。牛童马仆,闾阎女子,天涯游客,洞里仙人,闺中怨女,江边商妇,场上少年,闤闠优伶;华屋兰堂,衣冠文会,小楼狭阁,月馆风亭,雨窗雪屋,柳外花前。
以上《唱论》从各个角度对“唱”的分类,在逻辑上虽非十分严谨,然大体上是清楚的。“门户”,尤言“家数”,虽然我们难以确指每一“家”的含义(如“撤炼”、“带烦”、“瓢叫”),但大体上知道其“家”包括了一般水准的“唱”(如“小唱”、“寸唱”)和“高级”的唱(如“慢唱”),乃至宗教门派的“唱”(“坛唱、步虚、道情”)。“歌曲所唱题目”,是歌词内容的分类,除少数概念难知其意(如“叩角、结席”),余大体可知。所要指出的是:或曰其中“铁骑”、“故事”乃指杂剧,似不确。杂剧“题目”何止其二,而“铁骑”、“故事”在宋之曲唱“覆赚”中已是分类之题,“杂剧”称名在宋金民间极为通行而正当兴盛,似不可能排列在二十几种“散曲”(广义)题目中,显然非指杂剧。“歌之所忌”的“唱”之分类,内容较复杂,拟另辟一段专论;“声音”者,乃“唱”之声乐学的分类,不在本书讨论范围之内;“歌之所”则有关歌唱及演唱的方式,意味颇深,因而是我们讨论的重点。
首先,这段文字的理解就很值得推敲:所云为“歌之所”,然“桃花扇、竹叶樽”乃“物”;“柳枝词、桃叶怨”则是歌词;从“壮士鼓腹”到“场上少年”乃是唱主;“华屋兰堂”至“柳外花前”才是名符其实的“歌之所”。因此,这段文字总的意思就是:天下无人不唱歌,天下无处没有歌。表达是“文学”性的,我们没有必要对其每一个“人”、每一处“所”加以凿实。但值得深味的是:为什么“凡歌之所”首先突出的是“桃花扇、竹叶樽,柳枝词、桃叶怨”。“桃花扇”,扇之美而佳者,多为女子所用而题写诗词。元??杨维桢《题拈花仕女图》:“写罢桃花扇底诗,木香手撚小枝枝。”张可久[满庭芳]《春晚》:“自沉吟桃扇新词。”周贻白先生认为:“桃花扇”乃“指姬侍们的歌唱,即晏叔原词‘歌尽桃花扇底风’本意。”(《〈唱论〉注释》,载《戏曲演唱论著辑释》)“竹叶樽”,古人诗中最常见的酒杯名之一,唐??李峤诗有“花分竹叶杯”(《藤》,《全唐诗》卷六○)、“临风竹叶满”(《酒》,同前),唐??孟浩然《除夜有怀》:“渐看春逼芙蓉枕,顿觉寒消竹叶杯。”(《全唐诗》卷一六○)“柳枝词”见于《全唐诗话》:“韦蟾廉问鄂州罢,宾僚祖饯,……有妓口占云:‘武昌无限新栽柳,不见杨花扑面飞。’坐客无不嘉叹。”是为传诵一时的《柳枝词》。更为著名的是白居易依“洛下新声”为其爱妓小蛮而作的歌辞《杨柳枝》,流传极广,以致为“国乐”所唱而达帝听(见《本事诗》),使“杨柳枝词”成为文人最爱作的歌辞之一。“桃叶怨”,亦歌辞。桃叶,晋??王献之爱妾,曾为之作歌。《隋书??五行志》:“陈时江南盛歌王献之《桃叶词》。”芝庵这里叠用典故,描绘了一种“清雅”的“歌之所”,其它“歌之所”及“歌之人”的唱,或多或少都是一种“泛指”,而此“所”尤为细致的描绘,则是最具代表性的“歌之所”。如果“借用”明人概念的话,这里的“唱”是“清雅”的、具有某种表演意味的“清唱”。明末清初吴亮中《南曲九宫正始序》曰:“(曲)苟徒骋其花上盈盈、桑中嫋嫋,而律不随焉,或亦播之桔槔牛背间可耳,何至辱我桃花扇底、杨柳楼头也?”是可与芝庵“唱之所”参解,而所谓“桃花扇底、杨柳楼头”,亦即《唱论》所谓“桃花扇、竹叶樽,柳枝词、桃叶怨”,是乃“高”文化层次的“清唱”。
对“清唱”最早作出解释的是明??魏良辅的《曲律》;“清唱,俗语谓之‘冷板凳’,不比戏场藉锣鼓之势,全要闲雅整肃,清俊温润。(中略)至如面上发红,喉间筋露,摇头摆足,起立不常,此自关人器品,虽无与于曲之工拙,然能成此,方为尽善。”以之对照《唱论》描绘的歌之“第一所”,正是“闲雅整肃”、“不比戏场之势”。其“关人器品”的告诫,则与《唱论》所云“摇头、歪口、撮唇、撇口、昂头”等唱之“声病”同出一辙,故完全可以确定其为“清唱”。“清唱”在宋代即已产生,宋代“清唱”的最高水平是“唱赚”,除此之外,宋??耐得翁《都城纪胜??瓦社众伎》载“唱叫小唱”乃“执板唱慢曲、曲破,大率重起轻杀,故日‘浅斟低唱’。”是亦为“清唱”。而“嘌唱”则是“上鼓面唱令曲小词,驱驾虚声,纵弄宫调。”《梦粱录》亦云“但唱令曲小词,须是声音柔美。”故也是一种“清唱”。从《唱论》全文看,虽然其对元代的“唱”之“门户”、“题目”、“声音”、“歌之所”乃至“歌之忌”作了某种全景叙述,但其真正具有理论意义的论述则是与“清唱”有关的问题(详下文)。从这个角度说,《唱论》乃是曲学史上第一篇较完整地阐述“清唱”的专论。虽然《唱论》中并没有出现这个“清唱”概念,但对事物性质的确定及对有关理论性质的判断,并不以提出概念为根本依据。从历史的角度说,广义的“清唱”与“歌”共生,唐时“清唱家”已大有其人(如《乐府杂录》、《碧鸡漫志》等记载的“善歌者”韩娥、念奴、永新等),宋元时期,“清唱”作为一门艺术形式已很普遍,南宋时期已有某种专业色彩的“唱社”(如《武林旧事》所载的“遏云社”等),说明“清唱”在宋代已成为自觉性的艺术形式并产生了相应的理论(如《事林广记》所载的《遏云要诀》)。因此,尽管《唱论》并没有提出“清唱”这个概念,但我们完全有理由用“清唱”这个概念确定《唱论》所论“唱”的性质。这是我们从《唱论》“唱”的对象是戏曲还是散曲的讨论中延伸出的最后结论。
“清唱”作为一种特有的文艺形式,其本质意义并不在“不比戏场藉锣鼓之势”,而在其是标志着“唱”之最高水平——“依字声行腔”的“曲唱”。前文曾云;“唱”的性质及最有意义的分类不在“唱什么”而在“怎么唱”。《唱论》云“有爱唱的,有学唱的,有能唱的,有会唱的”,只有“会唱的”才能真正称为“当行”的唱家。《唱论》的有关理论容后细述,我们可以先从明??袁宏道《虎丘记》描绘的“月夜斗歌”中得到一个“会唱的”直观印象——文中所谓“布席之初,唱者千百”者,是“爱唱的”和“学唱的”;“未几而摇首顿足者,得数十人而已”则是“能唱的”;最后“一人缓板而歌,竹肉相发,清声亮彻,听者销魂”者,才是“会唱的”,才是真正的清唱家。《口昌论》中在“桃花扇、竹叶樽”的场合歌“柳枝词、桃叶怨”的唱主,也应是“会唱的”。《唱论》理论的主要意义,即在对“会唱”的阐述。
所谓“会唱”,就唱者而言,具有最高水平的是清唱家;就“曲唱方式”而言,在芝庵时代的最高水平仍然是由南宋完善的文人化“词唱”,前第一章引录的“遏云要诀”便是对文人化“词唱”的具体说明,其最根本的一条即懂得“依字声传腔”,与之相应的则是文辞的“清雅”。换言之,“会唱”当兼有“乐”与“文”两方面的知识,《唱论》的理论核心,即在对“清唱”之“依字声传腔”曲唱方式的理论阐述,与之相应的则还有对歌词的“雅化”意识及对“文品”的某种规定。也就是说,《唱论》是从“乐(唱)”与“文”两个方面,以传统“词唱”的准则对其时“北曲”的“清唱”加以规范的。这就是我们对《唱论》理论的历史定位和总体性的认识。具备了这样的前提,对《唱论》理论的具体阐释便有了一个明确的立足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