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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的温床——宫廷乐部机构
廖奔;刘彦君

  从六朝文化的倾仄崎岖、山回路转中跋涉出来,眼前忽然亮出的是一望无际的辽阔平川,地广天高,展现出博大、雄浑、旷远、深沉的盛唐气象。到处充满了艺术的天籁,到处氤氲着创造的神思与灵感。戏剧,也就在这样的丰厚土壤中滋养。

  尽管,由于中国文化特质所决定,成熟的戏曲形态的诞生还要留待下一个历史时段,但是,没有唐朝的丰润哺育,戏剧的步伐就会更加迟缓。

  中国初级戏剧的发展与宫廷关系极其密切,这是由于初级戏剧还缺少商业生存条件,不得不依赖于宫廷的豢养。汉魏六朝是这样,唐代也是这样,甚至一直到宋代中期仍然是这样。因此,宫廷就在初级戏剧的生长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唐代宫廷,特别是唐玄宗李隆基本人对于歌舞戏剧的爱好,使之采取了各种措施和步骤来促进其繁荣,为戏剧的生存和发展提供了丰裕的条件,这是唐代戏剧得以兴盛的前提。其最基本的措施就是对于宫廷乐部机构的建设与充实。

  一、唐初宫廷乐部机构

  唐初宫廷乐部机构主要继承隋朝散乐而来,而隋朝散乐曾经在隋炀帝的经营下得到了极高的发展。隋炀帝任用太常少卿裴蕴,下令将南北朝各国的乐人子弟都征集到京,编为乐户,同时又将从百姓到六品官员中擅长音乐和优戏表演的人,统统划归宫廷乐部机构太常寺掌管,并对每一门表演艺术都设置博士子弟来学习和传承。这样,隋朝宫廷乐人数量激增,达到了三万多人。这是一个庞大的队伍,后来基本上为唐代所接收。唐朝立国后,仍然不停地从民问搜罗散乐伎艺人,送入宫廷乐部机构,因而到了武则天时,李峤曾上书劝止其事,说是“太常乐户已多,复求访散乐,独持大鼓者已二万员。愿量留之,余勒还籍。”

  唐朝历代帝王对于散乐百戏大多情有独钟,例如高祖李渊时,曾经由太常寺出面向百姓借用裙襦五百套,用于在玄武门表演百戏,遭到孙伏伽的反对。高宗李治曾于上元元年(674年)观酺,把宫廷太常乐和京城四县乐分为东西两棚进行比赛,并让两个儿子雍王和周王各领一棚,角逐争胜。

  太常寺是政府机构中设置的主管宫廷礼乐仪式的一级部门,其主要任务在于主持国家的祭仪大典一类正规活动,这从它的组织结构就可以看出,太常寺下设八署:一,郊社;二,太庙;三,诸陵;四,太乐;五,鼓吹;六,太医;七,太卜;八,廪牺。虽然它也兼管平日的宴飨演出,但皇帝要想让它来满足自己的日常乐舞娱乐却受到很大的限制。唐高祖李渊时宫廷里还设有教坊的机构,但掌管雅乐,不包括散乐百戏,其娱乐功能不足。于是,到了唐玄宗时,开始改造教坊,并在太常寺另外设置专门供皇帝个人使用的乐舞俳优机构。

  二、教坊与梨园

  唐玄宗李麈基在即位以前,有自己的蕃邸散乐一部,他于景定四年(711年)平定韦党还借助了这些乐人的力量。登基之后,他仍然保留了这部散乐,并对之爱护倍加,而鄙视太常乐人。他曾让宁王带领这些散乐乐人与太常寺乐人进行杂技比赛,看到太常乐人自负伎艺,心里不高兴,就暗中命令五六十位宦官,各在袖内藏铁马鞭、骨朵等击打之物,立身太常乐人身后,当他们为自己人表演而欢呼鼓噪时,抽出乱打,使太常乐人遭致失败。第二天。唐玄宗就以太常乐为礼仪机构、不适合表演散乐百戏为由,下令设置左右教坊,而把自己的散乐乐人统统隶入。从此以后,教坊就成为唐代戏剧发展的栖身之地。

  教坊共五部,分为内教坊和外教坊。内教坊一部,置于禁中蓬莱宫侧。外教坊四部,分置东西两京,西京长安右教坊在光宅坊,左教坊在仁政坊,东京洛阳右教坊在明义坊南,左教坊在明义坊北。内教坊又分两院:宜春院、云韶院。前者身分高贵,伎艺也高超,身配鱼袋,常在帝王跟前出现,称为“内人”。后者身分较低,伎艺也较差,常作为前者的替补。外教坊在伎艺上也有分工,例如长安右教坊善歌,左教坊善舞。教坊表演的内容主要是歌舞戏和优戏,所谓“新声、散乐、倡优之伎”。例如《旧唐书·音乐志》说:“歌舞戏有《大面》、《拨头》、《踏摇娘》、《窟子》等戏,玄宗以其非正声,置教坊于禁中以处之。”唐玄宗另外还选拣太常寺坐部伎子弟三百人,亲自教其“丝竹之戏”,安置在禁苑的梨园旁边,称为“梨园弟子”。又设宫女数百,置于宜春北院,也称梨园弟子。后世称戏曲艺人为梨园弟子,就是从这里来的。在唐玄宗的经营下,宫廷宴乐机构成为一个庞大的组织,《新唐书·礼乐志十二》说:“唐之盛时,凡乐人、音声人、太常杂户子弟,隶太常及鼓吹署,皆番上总号,音声人至数万人。”有皇上的爱好与支持,有完备的组织结构,由六朝继承而来的散乐百戏,就逐渐发展出更具戏剧性的优戏和歌舞戏来。

  三、地方与民间的演出活动

  上有所好,下亦从之。宫廷之外,唐代州、县等地方政府以及军旅之中都设置乐部机构,于大飨、大酺时都演出歌舞优戏。例如南唐刘崇远《金华子杂编》卷下说:“淮南,巨镇之最,人物富庶,凡百制作率精巧,乐部俳优,尤有机捷者。”又如唐玄宗曾在东都洛阳五凤楼举行大酺,下令让三百里以内的地方政府都派出自己的代表团来参加表演。当时传说玄宗将亲自为之判定胜负,优胜者有赏赐。于是河内太守就带来了一个数百人的优伎队伍,身穿锦绣服装,希望能够争胜。军中同样爱好俳优歌舞,如《新唐书·刘瑑传》说宣武军节度使曾“大飨,杂进优伶”,遭到刘瑑的斥责,说是优戏不应成为军中乐。五代孙光宪《北梦琐言》卷一○也记载:“汴帅开宴,俳优戏医病人以讥之。”《唐会要》卷三十四解释说,地方与军队中设置乐部机构的作用是为了接待宾客:“诸道方镇,下至州县军镇,皆置音乐,以为欢娱。岂惟夸盛军戎,实因接待宾旅。”这些乐部里的乐人因为拥有专门伎艺,受到重视。文宗大和二年(829年)南诏掠四川东部和西部,据报,“共掠九千人。成都郭下成都、华阳两县只有八十人。其中一人是子女锦锦,杂剧丈夫二人,医眼太秦僧一人,余并是寻常百姓,并非工巧”。“子女锦锦”和“杂剧丈夫”就是地方官府里的乐人,因为被南诏掠去,因而地方官员将其名字上报。

  唐代民间亦有优戏演出的记载。五代范资《玉堂闲话》说,唐营丘有豪民姓陈,“藏镪巨万……每年五月,值生辰,颇有破费。召僧道,启斋筵,伶伦百戏毕备。斋罢,伶伦赠钱数万。”这类在人家节庆宴会上举行的优伶演出,具备完全的商业性,是优戏得以在民间立足的基础形式。唐代民间有着戏班在各地流动演出的实例,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续三载:昭宗时,成都贴衙俳儿千满川、白迦、叶珪、张美、张翱五人为伙进行演出,一日“监军院宴,满川等为戏,以求衣粮”。所谓“贴衙俳儿”,应该就是指经常在官府中演出的民间戏班。唐范摅《云溪友议》卷下“艳阳词”条记载了一个以家庭为单位的“陆参军”戏班的流动表演,更能说明问题(详见下)。唐代官僚为了自娱,还开始了自备优戏班子的尝试,详见下引唐无名氏《玉泉子真录》。民间优戏表演与宫廷和府、县、军旅相呼应,共同构成了唐代戏剧适宜的生存空间与环境。

  尽管安史乱后,宫廷乐部机构遭到破坏,许多宫廷艺人流入民间,以后社会动荡逐渐加剧,宫廷戏剧不复以往之盛,但艺术由集中转为分散,也就意味着由高寡转为普及,环境形势促使戏剧的发展从中心膨胀式改为多点萌发式,五代时期的割据文化以及戏剧多发状况就产生了。

来源:中国戏曲发展史(第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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