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肢体动作与舞蹈动作
潘妍洁

  一、什么叫肢体动作

  人通过在生活的实践中形成的肢体动作可分为两种,一种为先天性的动作,另一种为后天性的动作。

  (一)先天性的动作,不是通过后天学习而是自然就会的动作,是人的本能动作。

  (二)后天性的动作,是经过后天学习和训练,重复地反复练习才掌握和运用的动作。

  这种肢体动作,广义上说是指身体的一切动作,它是通过身体动作的途径形成一种肢体上的语言,并以此进行传递信息和表达思想情感的表现工具。肢体动作的语言性是包括目光、面部表情在内的全身各部位的姿态动作,自身抒发情感的通道,也是交流双方相互沟通的最直观的通道,它承载着人类本身的内心体验以及与外部世界相互进行信息交流的功能。在戏剧中,演员在表演的任何时候都离不开形体的运用,肢体动作是演员传递编剧和导演的创作意图时运用的一种可视性的表演手段,演员运用肢体动作把对角色内心世界、情感和性格的认识和理解传达给观众。英国皇家戏剧学身体动作研究大师罗娜·玛秀(Lorna Marshall)认为,“身体是我们内部世界和外部世界之间的一个接触界面。一方面我们通过身体而感受到了外部世界的存在,另一方面,我们又通过身体向外界传递我们内部世界的景象。身体是我们连接内外部世界的唯一途径和工具。”英国皇家戏剧学院前院长尼古拉斯·巴尔特(Nicholas Barter)也认为,“肢体动作是人最真实的情感表现,人很容易用语言说谎,但是很难用肢体说谎。当人接受到信息时的最初反应我们可以从他的肢体动作上看到他最真实的情绪反应,再通过人的思维意识的转变逐渐转化成人想表达目的的再造肢体动作。这种转变的过程是值得我们去研究的。”由此可见,在表演的时候肢体动作与心理动作的协调一致是很重要的。

  二、舞蹈是肢体动作的一个部分

  舞蹈动作是从生活动作中提取出来的,经过艺术家的加工组织提炼和美化后所形成的,具有一定的表现意义,同时兼具观赏价值和审美价值的动作。

  舞蹈动作是经由形体训练后的艺术动作,是后天性的动作,它是以肢体动作为主要表现手段的艺术形式。舞蹈有着视觉艺术表现手段的共同特点,它是可视的写意艺术,可以表现语言文字或写实主义艺术表现手段难以表观的意思,例如人的内在深层的精神世界。它包括细腻的情感、深刻的思想、鲜明的性格,和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以及人自身内部的矛盾冲突,创造出可被人感知的生动的舞蹈形象,以表达舞蹈舞蹈编导和舞蹈演员的审美情感、审美理想,反映生活的审美属性。

  (一)构成舞蹈动作的三元素——时间、空间、力量

  1.时间。舞蹈动作的时间性,由动作的快、慢、停顿、重复节奏变化而产生的时间变化。

  2.空间。在一个空间里舞者在舞蹈中所产生的表演空间的变化,造成空间中的线条美感。如站立、躺倒、跳跃。

  3.力量。舞蹈动作过程中人体肌肉力量的运用形态,有着出力点的不同和力度的变化,形成有点有线和重刚轻柔。力量性包括强的力量和弱的力量,指使用力量的轻重;部分力量,指身体某部分发出的力量,如手臂、颈部;全部力量,指身体的全部力量,如跳和撞击需要身体肌肉的全部部分配合;交叉力量,指强力和弱力的对比;循环力量,指重复的动律形成的力量。

  (二)舞蹈动作的功能——表情性、表象性和抽象性

  1.表情性是指舞者由内而发的情感动作,通过面部和肢体动作,内心的感觉和情绪舞动的动作,例如喜、怒、哀、乐的情感传达;通过编舞者设定的特殊动作,表达所塑造的人物形象、思想情感和叙述目的。

  2.表象性是指采取生活动作中的一些较有代表性的特殊动作经过艺术加工而表现出具有形象性的舞蹈动作。例如新疆舞蹈中的采葡萄、蒙古舞蹈中的骑马射箭。

  3.抽象性是指从具体的动作中加以抽象化,使动作达到像与不像之间的效果,不具体地表达客观情景和物象,是由观众的感官能力产生出的视觉联想。大部分在拟物的表达作品上体现,把物转化为人的表情性动作。例如,植物的生命力。

  (三)舞蹈是一种幻觉艺术

  舞蹈有抒情、拟景和叙事的功能。虽然舞蹈的叙事功能不像戏剧可以细致地表现剧中的情节和表现比较复杂的内容。但是,舞蹈有它独特的写意叙事形式,舞蹈能扩大人物情感的抒情功能,舞蹈能将没有一草一木的实体布景舞台变成茂密地森林意境的舞台场景。

  1.情节性的舞蹈

  具有戏剧性的叙事功能,它主要以人物和事物之间所发生的矛盾冲突关系进行作品布局和设想,因此,它需具备鲜明的主题和思想定位,引导出鲜明的情节主线,它是有引子、起因、进入、发展、高潮结尾的传统戏剧式构成,形成了具有独特情节的叙述叙事表现手段、虚幻的时空转换特点、半虚半实的舞台布景、类似哑剧的肢体动作,一般为舞剧的创作手段。

  2.情景性的舞蹈

  具有营造场景和强烈的抒情功能,它主要表现文化、人文、宗教、礼仪、民风等,不单一表现人物的情感和故事情节的发展,以情代景或以景代境,它能强调诗意化的舞蹈诗意境、渲染一种浪漫或是通过舞蹈的动态和造型来满足观众的视觉需求。它如音乐、图画一样,能表达出一种对主体印象的瞬间捕捉,从不同的视角时空对一事物的感觉表现,反映出类似光色形意美的结构组合,成为赋有高艺术观赏价值的舞蹈作品。

  3.抒情性的舞蹈

  具有以单一的情感抒发的功能。它主要表现人类直接的某种思想情感,通过舞蹈的肢体语言和形象的塑造来表达,针对人的感情起伏的波动线,以自我为中心抒发对客观世界的感悟和情绪反应。

  舞蹈是以虚拟表现真实的幻觉艺术,它以人体为媒介作为表现手段,运用各种动作、姿态和造型来集中表现人的直接情感和间接情感,形象地表现客观事物和人物的精神世界。在用舞蹈营造出所需要的环境气氛和主题上,舞蹈在舞台上的一切并非是现实生活的直接再现,它是通过编舞者对人与物的形象捕捉加以艺术加工塑造,以其特有的表现手段的舞蹈语言来深刻反映编舞者所要表达的一切。

  在舞台上,万马奔腾声势浩大的场景和人的内心精神活动是很难用写实主义的方法来表现的,往往需要运用一些具有表情、表象、抽象化的表现手段来完成。如果不依靠灯光、道具、布景、多媒体来表达,只有演员来表现的话,舞蹈就是一个较好的选择,而且能够发挥出巨大的作用。肢体是人类最原始的表现手段。舞蹈是一种直观的艺术形象,它通过人们的眼睛来进行审美感知,这种表达是美感的欣赏,精神的、叙述的、情景的传达,是感觉的创作也是感觉的欣赏,它特有的似幻觉又非幻觉的艺术形式代替了舞台上的自然主义。诗人闻一多说过:“舞是生命情调最直接、最尖锐、最单纯而又最充足的表现。”舞蹈幻觉特征的艺术机制是,观众把第一眼所看见的艺术形态转化成自己的思想活动,進行第二创造与联想,使观众去能动地感知舞台上所发生的一切,并且和产生精神上的交流,让观众忘记了舞台实体布景的限制和空缺,和演员一起创造出“实景清而空景现”的景象,宗白华先生认为,“实”是艺术家所创造的形象,“虚”是欣赏者被引发的想象,空景的“现”代替了借助实物布景的舞台空间。在戏剧的演出发展进程中,特别是戏剧进入象征主义时代以后,舞蹈的创作手法被大量地参考与借鉴。

来源:上海戏剧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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