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戏曲服装艺术的五大构成要素(款式、色彩、纹样、刺绣、面料)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款式——服装载体;其次是色彩——服装灵魂。款式与色彩决定了服装的基本面貌。其余的纹样、刺绣、面料等构成要素,决定了服装的工艺品价值。宋元杂剧服装向明清昆曲服装演变,通常说的是“从生活化引向艺术化”的演变;其实,在五大构成要素的不断排列组合当中,真正起决定性作用的,一是表演上歌舞性所带来的款式和色彩的夸张变形,二就是表现在纹样、刺绣、面料上的工艺性的极大提高,因而使服装具备了工艺品的属性,也因此使服装具有了超乎剧情之外的、具有独特艺术魅力和独立欣赏价值的工艺品——精美绝伦的工艺品。所谓“戏曲服装艺术化”,重要的一点即是:戏曲服装工艺美术化。
一切造型艺术都有夸张变形,工艺美术尤其注重夸张变形。
夸张,必然变形。变形并不容易,并不是随心所欲、不受任何约束地胡变。中国画画家刘文西指出:“变形的目的,是为了使形象更生动、更典型,更具有表现力和感染力。”
创造意象化的现代剧服装,可以用下面一段话来概括表述:在忠实于生活的基础上,以浪漫主义情怀去感悟现代剧人物;巧妙运用夸张、变形的表现性艺术手法,对现代剧人物服装进行工艺美术化的创造,使剧中人物外部形象超越生活,比生活更生动、更典型、更具有表现力和感染力;在形式与内容相统一的同时,充分显示服装所应有的独立的审美价值。
为了有助于学习者开拓思路,现将有关的形式探索,做以下简要提示:
1.款式的夸张变形
①整体夸张变形(外造型上做写意处理)
例一:按人物类别做高度概括,求款式整齐划一,或求款式基本一律,略有区别。摒弃生活自然形态,以整齐美、划一美适应于戏曲的歌舞化表演,对时代、地域、季节做虚实结合处理。主要人物以色彩和装扮上的个性,构成主次关系的对比。
例二:各种特定的职业装、制服,在符合基本形制的基础上,夸张(放大)其最鲜明的特征,做变形处理(如军人的宽松制服,可变形为类似舞蹈的紧身式)。
例三:对某种特定人物,可做浪漫化处理。如烈士魂装,可继承“魂帕”的寓意方法,增加饰物予以标示性的表现;亦可采用“化入法”,设计为具有象征性的中性服装、抽象服装。杨开慧魂入九霄之上的月宫,衣裙可改用银光闪闪的材料,或以白纱为料设计变形的云衣。孔繁森魂归皑皑群山,可披白色哈达,借以做类似水袖的表演;亦可将皮夹克特征淡化,抽象为白色的夹克、裤子,象征人物已融入雪山。
②局部夸张变形(内造型上做变形处理)
例一:穷人装,与其用补丁表示穷,不如采用白毛女式的以“柳叶状下摆”的“破”表示穷。
例二:衣扣,不必拘泥于几个。一个扣也能表示扣;农民衣上的纽绊,亦可仿侉衣的英雄结,做夸张美化。
例三:中山装、毛式装上的明兜(衣服口袋),可从衣上明显地分离出来,仿官衣的补子,饰以与人物身份、品格相关的纹样(如农村干部服,四个口袋可饰“农、林、牧、副”图纹,使衣服口袋“似与不似”)。
2.色彩的夸张化
例一:土匪(或散兵游勇)所穿服装自然是杂乱无章的;款式有别,但色彩完全可做整体处理。以某种意象色彩,将土匪衣统一在一个相同的色调之中。
例二:抗洪军人,可淡化标示身份的橄榄绿色;用泥土色进行统调。
例三:处在恶势力统治下的全剧人物,款式有别,但可色彩一致,强调全剧所笼罩下的压抑气氛,强化感染力。
例四:少年儿童,保持小面积的五颜六色,以示个性差别;但在整体上以白色衣服进行统一,仿效传统戏衣的“以白色表示年轻”的象征性处理手法,强化年龄感。
例五:匪酋败逃,衣饰不必依旧华丽,可染上与规定情境和心理情绪有联系的某种色彩,使形象更趋于典型、鲜明。
例六:与敌血战的红军、八路军、新四军以及游击队、民兵,可将固有的服色淡化,染为赤红色,使之具有血染的寓意,亦可与“战火纷飞”的舞台环境协调,在整体上渲染战斗之激烈,强化表现力。
3.纹样夸张化与刺绣化
①夸张化
例一:若是一般的农村戏,可将农村蓝印花布分解重构,向所有女性人物辐射,甚至也可向全剧人物辐射(男、女、老、幼都具有一定程度的蓝印花纹饰)。江水英式的红印花,是一种创造;可发展成各色的印花纹(印花布系列)。
例二:若突出西北地域特色,可将民间剪纸纹引入服装,以红、白、黄三色构成主调。都是剪纸纹,但色彩有异。
例三:若强调西南地域特色,可将蜡染、扎染布纹引入服装,甚至是全剧人物服装。使地域特色趋向典型、强烈。
例四:正、反面人物都可以有纹饰,辅助表演(外化性格、品格、心理情绪),增强服装的工艺美术性。
例五:领袖人物也可以有纹饰。中山装“五扣四兜”含“五大民族”和“礼、义、廉、耻”的隐喻,是抽象语汇、符号;可沿这种抽象化思路去创造,也可尝试具象化。
例六:商人更可以有具象化的纹饰。当今现实中,一些餐馆堂而皇之地用古钱纹装饰厅堂,不再对“利”有所顾忌。古钱纹当然可以引入伪县长的服装,如长衫,可“满”花布局。若西装,可“点”花布局。古钱纹也可用于现实生活中的腐败官僚(如:化作五个衣扣)。
②刺绣化
例一、性格泼辣的李双双、丑嫂式的人物,可用“金绣”、“红绣”。
例二、性格刚强的正面人物、性格粗犷的反面人物,可用“墨绣圈金”。
例三、性格文静、温柔的可用“彩绣”,或“混绣”。
4.刺绣的精美化
所有装饰纹样,尽可能用传统刺绣(手绣)工艺去体现,保持“手工艺品”传统韵致和华贵感。
5.面料的丝绸化
所有面料,尽可能用传统面料(丝绸)与精美的刺绣纹样相和谐。传统剧中的穷人用丝绸,现代剧里的穷人也可以丝绸为料——装饰美化的“破”,是标示身份所需;整体上的丝绸化,是戏衣华贵感所需。
在上述构思提示中,款式和色彩的夸张变形化,十分明确;而纹样既要求夸张美饰,又要求刺绣化的美饰,刺绣上的精美化和面料上的丝绸化,归根到底,实质也都是夸张。可见,夸张变形手法,一定要综合运用。
五大构成要素,不能有的用夸张变形手法,有的却不敢用夸张变形手法。也不宜某一种群体服装夸张变形,而另一类群体服装则拘泥于整体写实——艺术手法的不和谐,将影响形象的表现力和感染力。
大胆运用夸张变形手法,综合运用夸张变形手法,是形式探索中应予注意的两大问题。
在结束本节时,有必要再回到艺术学的基本观点上采。《艺术学基本原理》一书在阐述内容与形式关系时,有以下一段话对我们极富有现实意义:“艺术家不像思想家那样完全用思维切割过的稳定的形式(抽象语言和符号)来表现内容,而是根据对象的特点,不断探索有个性的活的形式,这样,对形式的探索与掌握,差不多耗费了艺术家毕生中一半以上的精力。”这段话的意思是重在强调对形式的探索与掌握。这个问题,在以往的实践中并未得到充分重视,也与客观条件有关。一出现代戏的编演,往往受创作周期制约,容不得在服装样式上为之试验、探索而反复精雕细琢。实际上,完全应该有一种专门用于形式探索的试验性剧目,集中解决现代剧的“新衣箱”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