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南北朝官方丧葬傩俗:
最早突破丧礼周之旧制的人,是三国曹魏的文帝曹丕。
一、山阳公之葬
董卓、曹操把持朝政,先后“挟天子而令诸侯”,把汉代的末代皇帝刘协当傀儡使,曹丕更演出了一场“皇帝逊位”的闹剧,于是“魏王丕称天子,奉帝为山阳公”。刘协死了之后,“以汉天子礼仪(将汉献帝)葬于禅陵”,规格与汉代大丧完全一样。这是曹丕做给世人看的一种姿态。刘协只是“公”,不在大丧之列,却又是原先的正宗天子,用大丧规格也无可非议。
方相送葬规格开始下降的初始原因,出自刘协由帝而公的特殊地位。在深层,应当也有三国时期思想解放运动的影响。相比之下,丁孚的评论就显得太吹毛求疵了。
二、魏晋丧葬傩俗
三国魏、蜀、吴当都有方相送葬之制。刘备的丧事便是一例。《三国志·蜀书》记载说:“(章武三年)夏四月癸巳,先主殂于永安宫,是年六十三。……百寮发哀,满三日服;到葬期,复如礼。”这与曹操简葬遗令,是同一个精神。“到葬期,复如礼”的礼,就是《周礼》所记载的“大丧之礼”。刘备当时已经称帝,属于大丧之列,自有方相送葬。
三、两晋葬制的变化
《宋书·礼制·凶礼》说“太晋绍承汉魏”。《晋书·左贵嫔传》有一篇哀悼杨皇后的“诔”。其中写道:“惟泰始十年秋七月景寅,晋元皇后杨氏崩,呜呼哀哉。……方相仡仡,旌旗翻翻。”
武元皇后,名叫杨艳,字琼艺,司马炎的原配妻子,公元二七四年七月去世。左芬这篇诔就是赞颂和哀悼她的,方相仡仡,是指高大壮勇的方相氏威风凛凛地在棺前赶鬼。
四、晋安平王葬礼
《晋公卿礼秩》记载说:“上公薨者,给方相车一乘。平安王薨,方相车驾马。”安平王,即安平献王司马孚,司马懿亲弟,晋武帝司马炎的叔祖父,一生忠于曹氏政权。司马昭杀皇帝高乡公曹髦,百官不敢奔丧,他偏去嚎啕大哭了一番。太皇太后、司马懿的妻子下令以百性规格葬曹髦,他又去力争,终于以王礼下葬。他自己九十五岁时去世。临终还说:“有魏员士,河南温县司马孚……始终若一。当以素棺单椁,领以时服。”据《晋书》说,其丧事“依汉东平献王苍故事”,查《后汉书》,东平献王刘苍的葬礼,并无方相送葬。这里的记载可能有误。
然而,用方相是肯定的,因为后来类似的葬礼,以晋安平王的规格为标准,都有方相。比如,南齐的竟陵王萧子良、郁林王萧昭业、曲江公萧遥欣、长沙郡王萧懿的葬礼都是如此。
五、方相与魌头之分
到了梁朝,在葬礼中又分出方相与魌头两个等级。后来,在南北朝都有这种分法。
(一)梁朝沈麟士不让用魌头
生活在晋末至萧梁时期的隐士、著名学者沈麟士(419~503)“(天监)二年卒于家,年八十五”的遗嘱,透露了这一消息。《南史·沈麟士传》说:
自为终制遗令……冢不须聚土成坟,使上与地平,王祥终制亦尔;葬,不须輻车、灵舫、魁头;不得朝夕下食,祭奠之法至于葬,唯清水一杯。
沈麟士受叔父的影响,一生不愿做官。他学识渊博,清贫著作,隐居教学。这份临终遗嘱,学习王祥的办法,要求儿子葬事从简,特别提出不用魌头,祭祀也只用一碗清水。
葬礼分方相、魌头两种规格,这是已知的第一次,为下层官员和百姓葬礼用魌头开了一个先例。沈麟士作为隐居文人,自然不能用方相,但可以用魌头。作为薄葬主义者,他却连魌头也不让用。
(二)北齐关于方相与魌头的规定
我们不清楚梁朝是几品官用方相送葬,几品官用魌头。但在其后半个世纪的北齐,则有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隋书·礼仪志三》写道:
后齐定令:亲王、公主、太妃、妃及从三品以上及五等开国,通用方相;四品以下达于庶人,以魌头。
四品以下的官员直到百姓,都用魁头送葬,等级差别十分明确。除方相与魌头的区别之外,还有旌旗等其他不同等级。八品以下则只有魌头而无旌旗了。
方相与魌头都用于送葬,但有严格的等级界限,两者不能平列。
六、民间方相——送葬专业户
北齐关于方相与魌头的规定,确实得到了贯彻,可以从樊逊的故事得到证实。《北史·樊逊传》写道:
天统元年,(樊逊)加员外郎,居七八日,行遇轜车,嚬眉下泪,指方相曰:“何日更相烦君一到。”数日而卒,雇方相送葬,仍前逢者。
樊逊(?~565),字孝谦,河东北猗氏(今属山西)人,平民出身。他长得丑,内向,但从小勤学,有才。北齐天保八年(557),曾在三千人大会上,获得“文章成就莫过樊孝谦”的美称。他自己却很自卑,让他当员外将军,却认为“门族寒陋”,推辞掉了,只要了个低等级的官职。最后加至员外散骑侍郎(一种皇帝近侍官),不够用方相送葬资格。就在这次加官之后七八天,路上遇到人家送葬,见到丧车,他突然一阵悲伤,皱着眉头哭了起来。并对在车前面赶鬼开路的“方相”说:“几时还得麻烦你到我家去帮一回忙。”不想,几天后他真的死了。而他家里所雇的“方相”,正好就是樊逊曾在路上碰到的那位。
这方相,就是民间方相。这是魏晋南北朝傩事七大创造之一。
樊逊名声高,加上这件事奇巧,才被记载了下来。否则,正史不会收录此等小事,我们也无从知道一千五百年前就曾经有过民间方相,而且是职业化的。
这个真实故事说明:
(一)当时社会上十分推崇方相送葬的傩俗。樊逊是无神论者,他那著名的《举秀才对策》文章,淋漓尽致地批判佛、道,反对弃家出家和鬼神迷信。怎么临了却信起方相驱鬼这一套呢?看来是出自心理上的变化和习惯势力的影响。他平时太淡泊名利,到头来,连个“方相送葬”资格也享受不到,感到太委屈,所以触景生情哭了。其中更可能是习惯势力的影响,因为习惯势力根深蒂固且异常强大,常人往往难以抗拒。
(二)这证明,北齐官方关于方相与魌头的规定,确实得以贯彻。樊逊名声虽高,但是官位不够,仍然无法享受公家方相送葬的待遇。北齐已经少数民族化了的汉族统治者虽极力恢复汉制,但也在某些方面能宽松对待,能允许民间方相的出现。不能享用公家方相,丧家可请民间方相来送葬,以满足社会习俗的需要。
(三)民间方相是职业化的商业行为。为樊逊送葬的方相正是他几天前自己碰到并曾预约过的一位。可见,还有樊逊没有碰到过的其他方相,他们是一个职业群体,而且是商业化的,偌大一个京城,一个方相绝对不够。“方相”可以预约,正说明这不是公家方相。公家方相用不着预约,自礼部派遣。
(四)民间有了方相,说明方相的地位已降到低点。官方垄断方相的格局被打破,也就不存在“敢不敢”的问题了。后来,民间方相却中断了上千年,直到元代才又重新露面。
隋唐五代丧葬傩俗:
隋唐五代的丧葬傩俗,依然有方相与魌头之分,在细节上又产生了一些新的内容。
一、隋代沿用北朝丧葬傩俗
隋文帝杨坚初年,即以太常卿牛弘等所撰《仪礼》,规定“悉用东齐仪注以为准,亦微采王俭礼条”来设定凶礼。其丧葬傩俗基本上还是北朝旧制。关于方相送葬,规定“四品以上用方相,七品以上用魌头”。比北齐放宽了一些。
隋炀帝杨广骄奢淫逸,好大喜功,挥霍无度,给人民带来了极大的灾难,是中国历史上残暴的皇帝之一。后被性情凶恶的大将宇文化及所杀,自然谈不上有什么正规的葬礼。其后的恭帝,在李渊立唐后,自己逊位,被封为鄢国公。武德二年(619)去世,只十五岁。唐初沿用隋制,应当有方相送葬。傀儡皇泰帝,先被软禁,后在北上途中又被宇文化及杀掉,也没有什么葬礼可言。
二、唐代丧葬傩俗
唐代“显庆礼”,将原先五礼中居第二位的凶礼,移到第五位。而编撰礼典的李义府、许敬宗以为,天子凶事非臣子所宜言,竟删去“国恤”篇。这样,天子凶礼便失阙了。等到要用的时候,只好临时比照古制办理,事情过去之后,又讳而不传,弄得后世无从查考。
《开元礼》则制订了较为完整的凶礼,共有十八项。其中,送葬也分方相、魌头。晚唐又有两次小的变化。
《新唐书·礼乐志十》记载说:“启殡之日……舆前,方相、大棺车、轜车,明器舆……”整个过程十分复杂烦琐,方相还是在柩前赶鬼,但不用车。到了墓地下葬时,没有方相氏墓中“戈击四隅”一节。
宪宗和武宗时,规定了官民葬制三个等级,将方相(四目)、魌头(二目)和轜车,魌头车以及车轨的幅宽分成若干等级,比以往复杂。三品以上,方相坐方相车,车可以装饰,其余车不得另有装饰;五品以上,方相用魌头车(方相坐魌头车)。魌头车的质量和规格比方相车低;九品以上,又分两类,一类方相坐魌头车;一类用魌头坐魌头车;最低的一等是普通人,包括工商百姓诸色人等、吏无官者、诸军人无职掌者,只准用魌头和魌头车。
三、五代十国的丧葬傩俗
五代十国的礼制,与唐礼大同小异。但此时方相丧葬这样的细节,已不为人们所重视,正史没有记载。前蜀道教学者杜光庭,曾为大行皇帝王建去世写了一系列文章,还专门写了一篇《发引表》,竟无一处提到方相。
但是,《宋书·凶礼三》记有后晋葬故魏王、后周葬侍卫使史弘肇、枢密使杨邠、三司使王章等四例,以及宋代朝廷规定的孟昶葬礼规格,都有“买道车、志石车各一,方相氏,鹅毛纛,铭旌,香舆、影舆、盖舆、钱舆、五谷舆、酒醢舆、衣物舆、庖性舆各一”。这说明,五代各朝都沿用丧葬旧礼。
孟昶(919~965),后蜀末代皇帝。965年被迫降宋,封为中书令,赐秦国公。968年去世,接着孟母亦病故。北宋朝廷从政治上考虑,用大礼丧葬。因其情况特殊,礼官们查阅五代史料,选定五代一品葬礼规格。这样,才留下了有关后晋和后周葬制的记载。这种葬礼与唐代比较大同小异,只细节有点变化。
由此推知,五代不仅葬礼用方相,宫廷驱傩也应当与唐代相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