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湖南省西部,与贵州省铜仁市交界的麻阳苗族自治县,历史上素有“苗疆要冲”和“湘西门户”之称,属云贵高原东缘,武陵山脉的梵净山延伸部分,全县总面积1568平方公里,总人口36万,其中苗族占79%。这里不但有着丰富的苗歌、苗舞、苗鼓民间文化资源,还传承着历史悠久、独具特色的苗族花灯艺术。这种流传于麻阳苗族地区的民族民间艺术,在其表演形态、演唱形式、表现体裁等方面都有许多东北“二人转”的共同特点,为此,麻阳苗族花灯也有着“南方二人转”之说。
一、苗族花灯的历史渊源
麻阳花灯是一种传自域外,始于盛唐,成于宋,盛于清的民族民间歌舞艺术,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吸收了江南小调的柔美、本地山歌的直率、酬傩愿歌的悲壮、苗族民歌的泼辣,通过民间艺人的传承与创新,形成了麻阳苗族花灯优美、热烈、欢快诙谐的独自风格。在花灯歌舞、花灯演唱的传承与发展中,麻阳苗族花灯又与地方阳戏、傩堂戏、辰河高腔、木连戏交融,逐渐形成了“麻阳花灯戏”。如今,麻阳苗族花灯已发展成为包括花灯歌舞、花灯演唱、花灯戏等三大表演形式,集歌、舞、乐于一体的综合表演艺术。长期以来花灯以它通俗易懂的语言、幽默风趣的表演、充满生活气息的体裁深受广大苗族同胞所喜爱,体现着苗族同胞对生活和艺术美的追求。
(—)麻阳花灯的初始
麻阳苗族花灯始于唐没有确切的文字记载,只是从民间花灯艺人口传中得知早在唐盛时期,民间花灯歌舞就已十分流行,并流传着这一民间传说:古代宣武王好淫,欲征天下女色,百姓皆藏匿少女,宣武王即诏令举国闹花灯,并派爪牙混杂观灯人群,趁机抢夺美艳民女入宫,因此,花灯一度衰落。一些花灯艺人为谋生计,在新年之际前往各家各户“送灯”,从此,花灯得以在民间扎根。乾隆年间这种民间花灯表演艺术得到了发展和普及,每逢春节,各苗乡村寨竞相组织花灯表演班,到临近村寨逐户“送灯”,乞求来年风调雨顺、五谷丰登,祝福民族和谐、人民安康。1765年《辰洲府志》十四卷十一页记载:元宵前数日,城乡多为剪子为灯,或龙或狮及鸟兽状,十岁以下童子扮演采茶、秧歌诸故事,至十五日夜,笙歌鼎沸盈于达旦,仕女聚欢,统曰“闹元宵”。花灯虽为封建士大夫所不耻,但在民间却得到了广泛的流传,并在这一时期得到了较快的发展,由单纯的只跳不唱的“摆灯”舞逐步形成了歌、舞、乐于一体的苗族“灯歌舞”、“灯歌唱”的两种花灯表演艺术形式,并在“送灯”活动中的相互比试派生出即兴创作的花灯表演形式——“比灯”(送灯中的扎灯艺术、花灯表演的评比活动)。
(二)麻阳花灯发展时期
光绪二十七年间(1901年),戏剧表演艺术的发展直接影响到了麻阳花灯的表演与传承,在这一时期麻阳苗族花灯得到了突破性的发展。地方傩戏、阳戏、辰河戏对麻阳花灯影响较大,其道白、台步以及伴奏形式被吸收在表演之中,并形成了一些固定的舞姿套式。著名民间花灯表演艺人聂榜榜根据地方阳戏《刘海砍樵》的表演形式,结合麻阳苗族花灯的表演特点创编了《癞蛤蟆拜年》一曲目获得了成功,为麻阳花灯戏的形成奠定了基础。新中国成立以后麻阳苗族花灯得到蓬勃发展,地方政府对花灯进行了重点的保护和挖掘整理,成立了大量的花灯班,麻阳花灯从此登上了大雅之堂。1961年在民间艺人的指导下开办了“花灯艺术培训班”,组建了“麻阳花灯戏剧团”,并在不断挖掘民间花灯歌舞的基础上进行传承与创新,将麻阳花灯与戏剧表演有机的结合,形成了具有浓郁地方民族风格的小戏——麻阳花灯戏,创作和移植了《喜迎亲》、《贴画》、《战地黄花》等数十个花灯剧目,演出深受群众欢迎,也得到了有关部门的肯定,并成为湘西及贵州黔东南等地区颇有影响的地方小戏,1990年被收入于《湖南地方剧种志》。
二、麻阳苗族花灯的表现形态
(—)花灯的表演形式
传统花灯表演是以送灯、比灯为主。正月初一“起灯”正月十五“烧灯”,每年的正月初一表演之前都有一个严肃的起灯仪式,通过烧香祭拜、请神求愿后方可正式起灯,一年一度的送灯、比灯正式开始。活动进行到正月十五,送灯、比灯结束,各寨花灯表演都将在这一天举行盛大的收灯仪式,与起灯仪式一样通过烧香祭拜、送神还愿后,各灯班正式收灯,一年一度的花灯表演、祈福送灯活动结束。在麻阳花灯表演的传统中有着“三年演灯、三年养灯”之规矩,即每次扎制的花灯只能参加三年的表演活动,然后就是三年的“养灯”,在三年的养灯时间里,灯班将创作新的扎灯作品,培养花灯演员和创新表演曲目,为三年后的送灯、比灯做准备。因此,在每年的收灯仪式中有的灯班还将举行一个隆重的烧灯仪式,由班主帅全体灯班人员跪拜、在焚烧的香纸和激烈的鞭炮声中送走“灯神”,结束三年的表演活动。也正是“三年演灯、三年养灯”的规矩,使得麻阳花灯的扎灯艺术、花灯曲目、花灯表演形式及花灯艺人的培养等方面得到了传承与发展。
麻阳苗族花灯是指广泛流传在麻阳苗乡的“花灯歌舞”和“花灯演唱”以及通过改革发展创新的“花灯戏”,这种集歌、舞、乐于一体的综合艺术主要有“跳花灯”和“摆花灯”两种不同的表演形式。前者是成人表演,侧重于舞蹈技巧,动作灵活,跳跃性强,节奏粗犷的表演形式,当地苗民又称之为“武花灯”,表现内容多以歌唱爱情、表现生活;后者是由儿童表演、侧重于演唱、表演动作柔和细腻、较为抒情、节奏柔美的表演形式,当地苗民也称之为“文花灯”。演唱内容包含了历史、生活、风俗、爱情等等,多以抒情和叙事为主。两种表演形式的演唱都是表演唱与伴唱相结合,声音洪亮,场面热闹,伴唱者是专门的伴唱师和打击乐器伴奏人员,形成花灯表演的整体性,创造出麻阳花灯独特的表演形式。
花灯表演不需要专门的表演舞台,“禾堂坪”(堂屋外用于晒谷物的小坪)、堂屋都是表演的好地方,比较大的表演就会搭制专门的舞台。演出前有一个严肃的祭拜仪式,通过祭拜灯神后方可开始表演,开场前首先是开场锣鼓,预示花灯表演即将开始,招募观众就位,演奏曲目主要是热烈欢快并有较高演奏技巧的曲牌,如“1.2.3.”、“欢庆锣鼓”、“踩四门”等等,演员到场后锣鼓演奏改换成“串场锣鼓”,表演正式开始。
在表演上有单人单跳、双人双跳两种主要的表演形式,在与戏剧的结合中又产生了多人多跳的表演,在麻阳苗族花灯的表演中将这些不同的表演形式称之为“套子”,单人单跳称为“单人套子”、双人双跳称为“双人套子”,较为复杂的戏剧表演称为“多曲牌套子”。各种表演形式都有固定的表演曲目,如:单人套子表演的内容多为女闺怨、思春、男子郁闷、抒怀等,代表性曲目有《香莲闯宫》、《三娘自叹》、《尼姑思春》、《玉美人》等,(由“灯姑娘”或者“癞花子”表演)。双人套子内容多为调侃、抒情、劝告、送福等,代表性曲目有《四季观花》、《打金钗》、《娘教女》、《送报》等等,由一旦一丑双舞联唱,或双旦舞唱。联套的内容多为叙说人物故事、反映历史、生活事件等,表演角色丰富,具有戏剧特色,代表性剧目有《喜迎春》、《沙家浜》等等。
在这些表演形式中最具特色、最受苗民欢迎的是双人套子,其一旦一丑的歌舞表演始终表现出优美、欢快、热烈、诙谐的麻阳苗族花灯特点。在双人套的人物造型上也别具一格,其丑男叫“癞花子”(又称山花脸),旦角叫“灯姑娘”(又称山姑娘),丑男画着花脸,用黑丝帕抱头,并在前额头巾嵌上“太极图”,这种用薄竹片加工制作成螺旋状的太极图,具有较好的弹性,在表演中伸缩自如、滑稽可笑。身着对襟深色纽扣上衣,腰系彩带,下穿大红色彩裤,裤边角都绣有花边装饰,好象苗乡的彩竹;旦角“灯姑娘”头带凤冠,用黑丝帕包头,只是需在后脑处留余四尺长发拖于背后,头上两边插花,双耳垂挂耳环,身穿右胸开布纽扣桃红色上衣,下着绿色大摆裙,衣裙边角都绣有花边,恰似苗岭盛开的山花。表演道具是十分讲究的花扇和做工精细的绣花手帕,表演中充分应用道具来展示男、女个人技巧,“灯姑娘”以玩耍手绢、花扇来展示女性动作的柔美;“癞花子”用自身的技巧和丰富的面部表情来表现功夫和诙谐,这种双人套子的一钢一柔、一正一邪、一美一丑的表演形式是麻阳花灯最主要的特色,是当地苗族同胞最喜爱的表演形式。
(二)花灯艺术的地方性和民族性
麻阳苗族花灯是在特定的民族地区发展起来的民族民间艺术,在这块具有艺术灵气土地上的苗族同胞给外传的花灯艺术注入了本民族优秀的血液,由正月“送灯”的表演发展成了多时段的表演形式,使其在具有花灯本质的表演上又有着浓郁的苗族风格。
1.民族特色的花灯艺术
(1)正月玩花灯(这是花灯最原始的表演形式)。在苗乡,每年农历正月初开始出灯,各苗寨带领乐队及表演人员前往其他苗寨各家“送灯”祝福,并在这一活动中与该苗寨的艺人举行“比灯”竞赛。表演的内容为单人套和双人套,即旦角独演和旦丑配合的表演,整个活动延续到正月十五结束。每隔三年闹完元宵后,各苗寨的灯班都将举行“烧灯”仪式,并在仪式上讨论次年花灯的更新方案,为下次“送灯”、“比灯”做好准备。
(2)麻阳苗族花灯表演的另一个重要节日是麻阳的“盘瓠龙舟节”,这一节日是通过“唱龙歌”、“颂龙神”、“赛龙舟”等游神、敬神来纪念当年苗族沿江迁徙来到麻阳的历史活动。“盘瓠龙舟节”是在每年的农历五月初一到十七,此时的花灯又叫“五月花灯”,在庆祝这一重要的节日中,各苗寨的灯班都会赶赴节会,登台献艺,演出是多曲牌联套——花灯戏,表演的花灯小戏大多是表现地方民间故事和风土人情等方面的内容,较好地与麻阳苗族文化有机的融合,这也是麻阳苗族花灯能得以传承的主要原因之一。
(3)由于苗族同胞喜爱花灯,因而将花灯用于自娱自乐的各种活动之中。当地人认为,花灯是一种吉祥的象征,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情感寄托,把花灯贯穿在他们劳动生活的方方面面,诸如酬神还愿、求雨祛病、迎送嫁取、喜庆丰收、生子祝寿等重大活动中也是必不可少的内容。这类花灯的表演多为单人套子、双人套子的清唱花灯,也有艺人之间进行花灯演唱和花灯表演比试,因此具有即兴花灯表演的特点。
2.音乐语言的民族特性
麻阳花灯这种传自域外的民族民间艺术,在表演形式以及音乐唱腔等方面都有着一定的程式或套路,通过在麻阳苗族地区的传承,逐步融入了这一地区的特定民族情感,使得麻阳花灯的音乐唱腔与当地方言、民歌演唱习惯、以及当地民歌和地方戏曲音乐得以融合,这种以汉语发声为基础的地方方言、民族山歌演唱风格、地方傩戏和阳戏表演形式相融合的麻阳花灯具有浓郁的民族特点和丰富的艺术表现力。按照曲调的来源可分为“灯调”、“杂调”两大类,“灯调”是指摆花灯和跳花灯中所演唱的曲调;“杂调”是指从民族民间艺术中吸收的具有鲜明特色的曲调,主要有麻阳山歌调、傩愿调、苗歌、侗歌等等。在漫长的传承与发展过程中,麻阳花灯在传承花灯音乐的同时也融入了当地民族地区的传统音乐素材,形成了麻阳花灯独特的音乐表现风格。(见例1)
例1
例中有着当地民间山歌音乐特点。只是在节奏上为了配合打击乐伴奏和舞蹈表演的需要把自由的山歌演唱改成比较规整的节奏形态。(见例2)
例2
例中有着桑植民歌《四季花儿开》的音乐特点,在实地田野调查中发现,麻阳花灯演唱曲目中有着许多民间小调音乐,通过改编或是在传承中的变异得到流传,此外还有与地方戏曲音乐相融合的花灯唱腔。(见例3)
例3
例中有着湖南花鼓戏的音乐特点,花灯唱腔中戏曲音乐的应用比较多,常德丝玄、怀化阳戏、傩堂戏等戏曲音乐在麻阳花灯唱腔中得到应用,这些戏曲音乐都已融入了麻阳地方民族民间音乐的元素,使这些外来音乐有着与麻阳苗族音乐的共同特点。
3.器乐的伴奏形态
花灯表演的伴奏分为三大类:即花灯歌舞表演的打击乐伴奏形态;花灯演唱表演的歌曲伴唱形态;花灯戏表演的综合伴奏形态。
(1)打击乐伴奏。民间花灯演出的伴奏是一种打击乐器伴奏形态,打击乐器都是苗民自制的民间乐器,有小鼓一面(高25公分、直径35公分)、锣一面(宽4公分、直径35公分)、锣两副(锣锅直径16公分、锣面直径28公分)、云锣一面(直径18公分)等。花灯打击乐器伴奏其一是开场锣鼓,起到营造气氛、吸引观众的效果,这类伴奏有着较高的演奏技巧,其伴奏和表现形式都有着与怀化侗族傩戏、侗族锣鼟、以及欢庆锣鼓共同的特点。(见例4)
例4
例中的节奏表现有着侗族傩戏开场锣鼓演奏的相同特点。(见例5)
例5
上例中可以找到侗族锣鼟《四季发财》演奏的相同特点。
其二是用在曲目表演的间奏处。间奏的鼓点节奏有着文花灯、武花灯两种不同的伴奏形式,武花灯是大锣伴奏,节奏激烈,伴随演员技巧表演;文花灯不用大锣而用了云锣伴奏,节奏简单、速度缓慢,清晰悦耳。(见例6)
例6
(2)歌曲伴唱形态
花灯表演是一种用自然声演唱的清唱表演形式,这种清唱是由台上演员、专职伴唱师、锣鼓师共同承担的,这既是演出现场效果的需要,是麻阳花灯的主要特点,也是花灯表演形式所决定的。武花灯表演主要是表现技巧,高难度的技巧动作往往使演员在演唱上力不从心,因此采用集体伴唱形式既减轻了表演者的负担,又能清楚地交代词意。文花灯表演主要是以演唱为主,但由于大多是小孩表演,声音的传送能力较小,用集体伴唱可以减轻小演员的表演负担,同时又能获得最佳的音响效果。
(3)花灯戏伴奏形态
原始花灯的伴奏只有打击乐器,在与阳戏、傩戏同台演出时才加入阳戏的胡琴伴奏。自麻阳花灯戏剧团成立后,对传统的花灯进行了改编和创新,在伴奏上继承了跳花灯的五人打击乐建制,并加入了管弦乐队伴奏,早期有大筒(又称“三胡子”、二胡、笛子、大小唢呐等;后又加入了琵琶、扬琴;在六、七十年代又加入了单簧管、小号、中号、长号、圆号等管乐器;进入八十年代后花灯歌舞表演又形成了以电子琴、架子鼓与民乐相结合的乐队伴奏形式。不论乐队怎么变化,其打击乐仍然是伴奏的主体,始终保持着“摆花灯”的清新典雅,“跳花灯”的热烈欢快的演奏特色。
三、麻阳花灯的传承与发展
麻阳花灯与其他民族民间艺术一样,都是靠民间艺人口传心授代代相传、靠不断吸收其他传统文化艺术、融合本民族文化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是麻阳苗族文化特征的典型标志。它能在苗族地区得以传承和发展,主要是在传承中融合了当地苗族的文化艺术特点;花灯所演出的内容和塑造的人物及创造的艺术情境,有着他们劳动生活的方方面面;花灯表演的唱腔、舞蹈、技巧、用方言演唱与道白的表演形式符合苗族同胞的文化审美等特点。然而,尽管苗族同胞十分喜爱花灯,却并没有形成以苗语演唱、苗服表演、苗族音乐、苗族故事为一体的真正“苗族花灯”体系,花灯的传承仍然是以汉花灯表演为主体,除了主要原因是没有苗族文字外,还有其他一些不明确的原因有待探微。采访中根据当地老艺人介绍,及历史资料分析得知,在麻阳历史上有几次大的杀苗运动,绝大多数苗民在浩劫中被杀害,幸存下来的苗民,他们不敢穿苗服、说苗话、用苗具,失去了苗族的秉性,慢慢融入了大汉族之中。如今的麻阳苗族自治县恢复了一些苗族的生活习惯,虽已被汉化了的苗民也已表现出民族特有的强悍性格,却并没有苗族的文字和语言,生活用语是一种以汉语为基础的地方方言——“东乡话”,当地的汉民称说东乡话的人为“东乡杆子”,即“苗蛮”的意思。他们唱苗歌用东乡话、花灯演唱用东乡话、花灯戏表演也是用东乡话道白,东乡话已成为了麻阳苗民的生活用语。从这点上看麻阳苗族花灯在传承上有着更深、更复杂的历史背景,值得我们进一步的研究考证。
虽然苗族花灯在各个历史时期中得到了传承和发展,但这种传承方式始终面临新文化艺术的挑战。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电视和网络的普及,现代流行文化音乐的传播,生活在偏僻苗乡的青少年文化意识也发生了深刻的变化,流行歌曲、现代舞蹈取代了他们传承民族花灯的热情。在学校的教育中也缺乏对青少年一代的正确引导,不注重对民族民间音乐、舞蹈艺术的传播与学习,忽略了民间艺术传承这一重要阵地。在经济建设的大潮中,青年人外出打工,民间老艺人根本找不到花灯艺术的传承人,随着老艺人逐渐年迈去世,花灯的传承已经到了面临失传的危险。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推动下,麻阳花灯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成立了麻阳花灯艺术研究领导机构,实行领导工作责任目标管理,对苗族同胞喜爱的花灯艺术采取了有效的保护,先后对麻阳各乡镇的花灯进行了挖掘整理,境内所有老艺人进行了寻找与保护,确定了专职传承人,以一年一度的花灯表演和比赛活动为推手,大力扶持民间花灯艺术,将花灯演唱歌曲及花灯歌舞表演进行搜集整理,并纳入全县中小学音乐教学课程内容,麻阳花灯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时期。深信在当地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下,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推动下,具有“南方二人转”之称的麻阳花灯一定会得到有效的保护、得以持久传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