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宋金剧坛上,先后活跃着两个新兴剧种:杂剧和南戏。它们一前一后,不仅在自己的时代展示了独特的风采,而且直接带来了后世戏剧的辉煌。因此,它们的表演服饰,无疑是中国古代戏剧服饰发展链条上的重要一环。
“杂剧”这个词语在中唐已经出现。晚唐李德裕《李文饶文集·论故循州司马杜元颖状》也说,唐太和三年(829)南诏攻掠成都,共掠九千人,其中有“杂剧丈夫二人”。但唐代“杂剧”是否与宋金杂剧一致,目前我们还无法确证。北宋以后,“杂剧”一词便经常出现在文献中。宋代王立之《王直方诗话》讲:“山谷云:‘作诗如作杂剧,初时布置,临了须打诨,方是出场。’盖是读秦少游诗,恶其终篇无所归也”。黄山谷(黄庭坚)是北宋中期以后的人,他能够用杂剧的演出体制作比喻,谈论作诗的结构技巧问题,表明“杂剧”的内涵至迟在北宋中期就已确定了。一直到元杂剧出现之前,杂剧的含义都是指具有一定表演体制和脚色体制的滑稽表演形式。
南戏是一种用南曲演唱的歌舞戏。南戏兴起的时间,大家说法不一。祝允明《猥谈》认为“南戏出于宣和之后、南渡之际”。明代徐渭《南词叙录》则认为“南戏始于宋光宗朝”。一般认为祝允明的说法,比较接近事实,即南戏产生于1119至1127年之间。南戏兴起的地点是温州,所以宋人一般称南戏为“永嘉杂剧”或“温州杂剧”,而“南戏”的叫法则是在元代以后的事。
杂剧和南戏是两个很不相同的剧种,演出形式各有千秋,但表演服饰都受到了宋金生活服饰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共同性。
宋金时期,杂剧是宫廷和民间都很盛行的一种表演。
宋朝帝王很重视乐舞机构的建设。建国伊始,宋太祖就设立教坊,广收民间艺人,“由是四方执艺之精者皆在籍中”。随后,又别设箫韶部:
圣朝开宝中平岭表,择中人警悟者得八十员,置箫韶部,使就教坊司乐。至雍熙初改为云韶焉。以宫寺内品充之。凡歌员三,笙、琵琶、筝、拍板员各四,方响员三,笛员七,荜篥员各二,杂剧员二十四,傀儡员八。每正月望夜及上巳、端午观水嬉,名作乐宫中,冬至、元会、清明、元社,宫中燕射用之。
可见箫韶部(云韶部)隶属教坊司,是专门负责宫廷宴享演出的,它由歌唱、乐队、杂剧和傀儡四部分演员组成,各部分人数固定,演出也有定期。这说明早在北宋初期,汴京的宫廷乐舞、杂剧演出已经制度化、仪式化了。此后,乐舞机构多次增减改易,先后出现了引龙直、钧容直、云韶部等机构,这些机构中都设有确定人数的杂剧演员,如宋人陈旸《乐书》所说:“圣朝戏乐:鼓吹部杂剧员四十二,云韶部杂剧员二十四,钧容部杂剧员四十,亦一时之制也”。
南宋建立初期,不置教坊。绍兴十一年(1141)与金人议和,十四年正式设立教坊,到三十一年,闻金主完颜亮欲兴兵南下,又撤销了教坊。高宗退居德寿宫后,孝宗即位,曾经想恢复教坊,为时议所阻。钧容直的设置也一样,绍兴中重组钧容直,只是未达旧制人数之半。绍兴三十年罢钧容直,将演员中身体条件仍能演出者归殿前司军乐,其中优秀者被教坊挑去。不久教坊也被罢免,乐人只好自谋出路。
事实上,南宋罢教坊后,宫廷宴乐机构并没有减少,只是变化了名头而已。宋人赵升《朝野类要》曰:
……后有名伶达伎,皆留充德寿宫使臣,自余多隶临安府衙前乐。今虽有教坊之名,隶属修内司教乐所。然遇大宴等,每差衙前乐权充之。不足,则又和雇市人。近年衙前乐已无教坊旧人,多是市井歧路之辈,欲责其知音晓乐,恐难必也。
高宗不同意设置教坊,但他却在退位后所居的德寿宫内组织了自己的乐部团体,选拔名伶达优参加,成为一个新的宴乐机构。临安府衙前乐也经过扩充,成为常在御前供奉的乐部单位。
总之,整个宋朝,宫廷都或明或暗地存在着乐舞机构,机构中常设杂剧演员,既满足了帝王宴享的需要,也使得杂剧经常与乐舞合演,成为宫廷礼仪的一部分。如《梦粱录》卷三“宰执亲王南班百官入内上寿赐宴”条:
第一盏御酒,歌板色一名,唱中腔一遍讫,先笙与箫笛各一管和之;又一遍,众乐齐和,独闻歌者之声。宰臣酒,乐部起倾杯。百官酒,三台舞旋……
第二盏再进御酒,歌板色唱和如前式。宰臣慢曲子,百官舞三台。
第三盏进御酒……百戏呈拽,乃斗竿、跳索、倒立、折腰、弄碗、踢磐瓶、筋斗之类……
第四盏进御酒……歌舞并同前。教乐所伶人,以龙笛腰鼓发诨子。参军色执竹竿子奏俳语口号……勾合大曲舞
第五盏进御酒,琵琶色长……独弹玉琵琶……宰臣酒,方响色长……独打玉方响……百官酒,乐部起三台舞,参军色执竹竿子奏数语,勾杂剧入场,一场两段。
前筵毕,驾兴少歇……须臾传旨追班,再坐后筵。
第六盏再坐,斟御酒,笙起慢曲子。宰臣酒,龙笛慢曲子。百官酒,舞三台,蹴球人争胜负……
第七盏进御酒,筝色长……七宝筝独弹……宰臣酒,慢曲子。百官酒,舞三台。参军色作语,勾杂剧入场,三段……
第八盏进御酒,歌板色长唱踏歌。宰臣酒,慢曲子。百官酒,舞三台。众乐作合曲破舞旋……
第九盏进御酒,宰臣酒,并慢曲子。百官酒,舞三台。左右军即内等子相扑。……宴罢。
可见,宫廷大宴以盏酒为序,安排各种表演。杂剧夹杂在乐器独奏、舞蹈、独唱、踢球、相扑等节目之中演出,以盏酒为限,是一种片断式的表演。另外,这种合演的方式,也为杂剧吸收其他伎艺表演的长处创造了条件。
与宋朝帝王一样,辽、金两朝帝王也都热衷杂剧。如《辽史·乐志》记载“曲宴宋国使乐次”中散乐表演情况说:
酒一行,觱篥起,歌。酒二行,歌。酒三行,歌、手伎入。酒四行,歌 、琵琶独弹。饼、茶、致语。食入,杂剧进。酒五行,阙。酒六行,笙独吹,合《法曲》。酒七行,筝独弹。酒八行,歌、击架乐。酒九行,歌、角抵。
可见,辽宫廷大宴中杂剧演出是安排在一定的酒盏过程中的,且演出有勾队、进致语、杂剧两段和遣队的程序,礼节程序与宋朝如出一辙。1122年金灭辽后得辽教坊四部乐,用作宴乐,于是金朝也拥有了宋朝型的杂剧表演。北宋宣和七年(1125),宋使许亢宗前往金朝贺金太宗吴乞买登位时,见到金朝宫廷宴乐的演出:
……次日谒虏庭,赴花宴,并如仪。酒三行则乐作,鸣钲击鼓,百戏出场,有大旗、狮豹、刀牌、砑鼓、踏索、上竿、斗跳、弄丸、挝簸旗、筑球、角抵、斗鸡、杂剧等。服色鲜明,颇类中朝。
杂剧演出不仅在与百戏汇演方式、所用乐器与曲调等方面与宋朝杂剧相似,连服饰也“颇类中朝”。
除了宫廷表演杂剧外,市井勾栏演出杂剧也非常活跃。北宋仁宗朝以后,汴京城已经成为各种伎艺表演的中心。城内外的瓦子里有很多勾栏,仅城中“北瓦”一处,就有勾栏十三座。这些勾栏平日就有包括杂剧在内的各种伎艺表演,往往吸引数千人前往观看,“不以风雨寒暑,诸棚看人,日日如是”;若遇到元宵节、中元节、神诞日、圣诞日等重大节日时,则会有更盛大的表演。如元宵节,“大内前自岁前冬至后,开封府绞缚山棚立木,正对宣德楼。……楼下用枋木垒成露台一所,彩结栏槛……面此乐棚,教坊、钧容直、露台子弟,更互杂剧……万姓皆在露台下观看,乐人时引万姓山呼”。又如中元节,“构肆乐人自过七夕,便搬《目连救母》杂剧,直至十五日止,观者增倍”。
宋代宫廷教坊与民间勾栏经常进行演戏交流,如《东京梦华录》卷五讲“教坊、钧容直,每遇旬休按乐,亦许人观看”。卷三也说:“或军营放停乐队,动鼓乐于空闲,就坊巷引小儿妇女观看”。这些表演对民间艺人一定产生了影响。同时,官籍乐人也多从民间乐户选入,如北宋勾栏著名杂剧演员丁仙现、杂班艺人刘乔、散乐艺人王颜喜等都到宫廷教坊担任大使或副使,成为宫廷杂剧艺人。后来“教坊裁减”时,宫廷艺人张翠盖、张成则又流落到市井勾栏演出。当然,教坊与勾栏最直接的交流就是如前所述的节日同台汇演。除了盛大节日外,有时宫廷宴会的演出也邀请民间演员参加,如《东京梦华录》卷五,“每遇内宴前一月,教坊内勾集弟子小儿,习队舞、作乐、杂剧节次”。宋金杂剧还经常与其他伎艺一起汇演,如前面所说的元宵节演出,就包括了杂剧、击丸、蹴鞠、踏索上竿、药发傀儡、剧术、猴戏等多种表演。圣寿诞日的演出,也更像是一场多种伎艺合演的联欢晚会。
总之,宋金时期,无论在宫廷还是在民间,无论在平时还是在节令及圣、神诞日,都有杂剧的演出活动。宫廷与勾栏的同台演出,促使了宫廷与民间的演戏交流。而杂剧和乐舞等其他伎艺的经常性合演,则又促使了杂剧与其他伎艺间的交流竞争,使杂剧能够不断从其它伎艺中吸收营养来发展自身。宋金杂剧表演的这种混“杂”的特点,无疑对其表演服饰的形成产生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