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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传统花鼓戏的韵部系统(四)
彭婷

  4、尤侯与鱼模的关系

  在尤侯部中,除了包括《广韵》中幽、尤、侯三韵及部分入声韵外,与之关系最密切的要数鱼模部。具体包括如下几点:

  1)部分鱼虞模韵字入尤侯

  模韵的“土肚途诉度涂睹租路做”等字入韵8次,全部与尤侯部相押,同时,鱼韵的“楚”入韵2次,虞韵的“数”入韵1次,均押尤侯部。如《贫富上寿》叶“”,《关王庙会》叶“”,叶“”。

  模韵入尤侯部的这些字基本来自端组、精组,鱼韵的“楚”、虞韵的“数”也来自知庄章组。我们可据此判断,大部分鱼虞模三韵的舌齿声母字都入尤侯部,这一点跟现在长沙方言读音以及湖南方言史上的情况也是相符的:清末临湘人吴獬《一法通》能反映百年前临湘话的韵母特征。其自序中有云:“鱼虞合也,然如鱼之锄、虞之吴固不可合,亦分之也”。田范芬认为这句话“说明遇摄字在临湘方言中有合并也有分化”。而且,在吴獬诗韵中,模韵、屋烛韵端系字与尤侯韵混,如《洞中亭》叶“头徒”,《放足歌》第二韵段叶“宿足足富布受欲足纣”。此反映临湘方言的特点:模韵端系字与鱼虞韵庄组字韵母读[əu],与尤侯韵混,如杜[dəu],数[səu],周[tsəu],入声屋沃烛同此。

  2)部分尤侯部的唇音字不入鱼虞模。

  尤侯部唇音字在今北方语音中基本读[u],与鱼虞部同。但也不乏例外,如“剖某谋否谬”等字仍然保存古韵,读作[əu、iəu]。在地域性的方言或戏曲语言中,这种转变更加不会整齐划一。

  尤侯部唇音字转入鱼虞部的年代,王力先生认为始于唐代,且其变化轨迹大致为“没有变唇齿音以前已转入虞部”。周祖谟先生考察唐代的关中音、洛阳音与宋代汴洛音时,发现“部分尤侯韵系唇音字如‘母茂阜覆亩否’已混入模鱼韵系唇音字”,唐作藩先生也以晚唐例证证实王力观点。此后,又有王东发现北魏郦道元《水经注》中,某些地名读音的方言差异显示出尤部唇音字读虞部的特点,这似乎就把年代上推到更早的六朝时期。

  无论尤侯部唇音字押鱼模部肇自何时,至宋代这种现象已经非常普遍。从诗词用韵来看,山东、四川、福建、江浙等地诗人、词人的作品中尤侯部唇音字多押鱼模。戏曲用韵同样不例外:《中原音韵》的部分尤侯部唇音字已入鱼虞模,如“亩、母、浮、否、妇、负、阜”等,与今北京话基本一致。晚明施绍莘之南曲中,尤侯部与苏歌部通用2次,如[南仙吕入双调]【步步娇】(148页)叶“后偶修手浮咒”。高则诚之《琵琶记》中尤侯韵系的“妇、富、母、负、覆、副”均与苏模韵字通押。

  然而至湖南境内却呈现出地域性特点,特立独行,不入主流。田范芬考查宋代荆湖南路(相当于今湖南全境)诗人之用韵,发现“在荆南大地,这种普遍现象却绝无一例”:

  尤侯部唇音字浮、谋、不、眸、缪、亩、妇、否、母、阜10字共10人入韵58次,全部押尤侯部,无一例入鱼模部,诗词皆然。这些诗人的里籍由北至南,纵贯今湖南湘语区,年代由北宋初的周敦颐、陶弼到南宋的乐雷发、张栻。另外,在宋代湖北境内,据笔者考察,共有9位诗人13个尤侯部唇音字入韵44次,亦全部入尤侯,不入鱼模,诗人里籍遍布今湖北各地。

  长沙花鼓戏尤侯部唇音字“谋”字入韵1次,叶“”。但是,“谋”字在尤侯部唇音字中不具有代表性。因为如果押官话,或者押长沙话的读书音,“谋”字也是入尤侯部的。就方言来看,大部分北京话中读与鱼虞部同的尤侯部唇音字,到了今长沙方言仍然押尤侯部,比如“剖谋眸某亩牡”等字。如果花鼓戏真是依自然押韵的话,尤侯部唇音字更加不可能入鱼虞部。由尤侯先入鱼虞,然后又返回到尤侯部来,这种变化是不符合语音的演变规律的。因此,虽然从长沙花鼓戏的用韵中无法全面看出尤侯部唇音字的归属,但我们可由花鼓戏押口语的特性,演绎得出:部分尤侯部唇音字是不入鱼虞模的。

  5、梗、曾、臻、深、通五摄的混押

  梗、曾、臻、深、通四摄在戏曲上对应的是庚青、真文、侵寻、中东四辙,前三者通押有着渊远的历史根据:

  罗莘田先生谈《中州全韵》的“庚青”韵内附有小注云:“元明时代用‘庚青’韵者,往往通‘真文’、‘侵寻’,而皮黄之规矩也是如此。”

  赵荫棠先生提及《韵略易通》时,也说过“‘侵寻’韵中有重‘真文’与‘庚晴’之处”,并说该书最大之贡献,即在重韵。

  《中华新韵》注明:“痕”与“庚”(甲)齐齿可通,与“庚”(甲)开口亦可酌通。

  《京剧字韵》谈到一个更为妥贴的证据:据徽班遗传下来一个名为《忠烈图》(伍子胥临潼斗宝)剧本藏本,其中大部分唱词用的是“人臣”辙,即“庚青”、“真文”、“侵寻”三韵混用。书中还摘录“训子”一折的两段唱词如下:

  

  韵字“圣、政、平、性、名”属庚青韵,“民、俊、珍”属真文韵。这个剧本的年代可追溯到嘉庆十四年间(1809),是当时“三庆班”(四大徽班之一)进京后所演的剧本。众所周知,京剧鼻祖程长庚进京是在道光二十年后(1840)。也就是说,至少早在京剧诞生三十多前,庚青、真文、侵寻已经开始混用了。作者认为京剧中的“三辙同韵”据徽调而来,承袭了戏曲历史用韵,他还指出“这种流传的范围还不仅仅表现在京剧的唱念方面,就是湘、鄂、皖、赣、川、桂、滇、黔等广大地区的生活语音中也同样的普遍存在。”

  “生活语音”即方言,研究者无一不感觉到,方言与戏曲之间有着一条静流轻缓的甬道,开采出来即可相互印证成因。

  清末临湘人吴獬的《一法通》(1883)中“真文侵”与“庚青蒸”依官话二分,但在诗歌中用韵中经常相混,如《戒赌歌》最后一韵段叶“”,《破除迷信歌》叶“”。

  通摄与其他四摄的关系比较繁杂,显示相混的史料并不少见,如:

  清初刘献庭(1648—1695)《广阳杂记》卷三载:“楚人强作吴歙,丑拙至不可忍。如唱‘红’为‘横’,‘公’为‘庚’,‘东’为‘登’,‘通’为‘疼’之类。”

  清同治六年(1867)《宁乡县志》卷二十四:“土音东韵东呼敦,红呼恒。”

  清末吴獬《一法通》(1883)自序:“吾湘人音东如登。”

  ,比较史料所载此六组字可知,康熙年间通、庚、曾摄已然混读,至同治已有与臻摄混读的现象。然而把通摄与其他四摄分开的材料也不鲜见:

  李旦蓂《湘音检字》记录了20世纪30年代长沙口语音,该书中梗、曾、臻、深四摄字都归在敦韵[ən],对通摄字的处理是:另立东韵,但韵母标作,又全部俗读[ən]。

  赵元任(1935年)、黎锦熙(1935年)的记载也是以分派为主。

  杨时逢《湖南方言调查报告》依据长沙新派方言,将通摄和臻梗摄舒声相合。这些分合情况在后面还要具体谈到。

  林素娥以花鼓戏演员为发音人,辅助以音像材料,调查出的长沙花鼓戏音系中,“老派和花鼓戏中通摄舒声读韵,而新派混入ən、in”,即长沙花鼓戏的通摄并没有混入其他四摄。

  长沙传统花鼓戏中,梗、曾、臻、深四摄相混是很明显的。通摄与此四摄的押韵情况也比较单一,在东、冬、钟三韵字出现的122个韵段里,独用的仅2例,其余都与另外四摄递相杂乱,看不出有分开的必要。而且,这2例独用的情况是:叶“”、“”。不难看出,独用是韵段短、韵脚字少的原因,如果该韵段句数增加,不见得就能保持纯然独用。综上,梗、曾、臻、深、通五摄在花鼓戏中确实是混押的,归纳韵部时也不应有所分派。

  调查对象和方法不同,引发不同的结果也是有的。我们无须在斑驳的材料中偏执一端,要证明所有通摄字全部混入梗、曾、臻、深四摄,确实缺乏翔实可靠的材料,史料中所举可能仅代表通摄个别字的混读;20世纪初的方言调查分合不一,呈现出新、老两派的差别。况且,对于杨时逢等人的调查结论,现今有不少学者提出质疑。任何一项方言调查如果在发音人的选用上存在问题,结论都可能“差之千里”;以演员为发音人调查出的舞台语言,受到人为或者外部环境的干扰会更大。比如发音人的母语,又比如花鼓戏的不景气现状,使其跟不上生活语音,具有严重的滞后性。这些因素造成与实际真相有所出入,都是无可厚非的。本文从花鼓戏用韵的角度再三考量,梗、曾、臻、深、通五摄混押的情况是证据确凿的。希望能在这一问题的探讨中提供可参详的例证。

来源:中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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