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地官语化:地方剧种对方言的改造
地方剧种舞台语言的“方言化”是绝对的,而“官语化”则是相对的,换言之,世上没有绝对“官话化”的戏曲品种。但是,绝大多数的地方剧种,在用方言作为舞台语言的同时,也在进行本地“官语化”的改造。如瓯剧,也称“温州乱弹”,流行于浙江温州一带,它的舞台语言也不完全是温州本地方言,而是以中州字音结合温州方言的声调,形成独特的“书面温话”。又如,越剧在19世纪中叶起源于浙江嵊县南乡的“落地唱书”,使用的是南乡方言,后来流播出去,逐步改为绍兴一带吴语唱念。福建的南剑调道白是夹杂南平方言的“土官话”,汉剧是以流传于汉口的汉腔官话为舞台语言。这些地方剧种的唱念语言,使观众既有本地话的亲切感,也显得高雅。
昆腔的舞台语言也有一个方言“官语化”的过程。万历年间,经过魏良辅等人改良了的昆曲受到追捧,“四方歌者皆宗吴门”,能严格依律行腔的为“正昆”,反之为 “草昆”。所谓“正昆”,是以苏州为中心建立起来的正宗昆曲,它的舞台语言采用苏州——中州音。这种语音并非是苏州本地方言,而是“南方中州音”的支派。北宋建都中原汴梁,中州音为全国官音,随着宋室南迁杭州,中州音也杭州等江南地域流行,以致“城中语音好于他郡,盖初皆汴人,扈宋南渡,逐家焉,故至今与汴音颇相似。”加之本地方言的渗入,就形成了与中州音“类而不同”的南方官话。这种兼有北语的道劲和南音的柔媚“双美”的“南方中州音”,正是魏良辅改革昆曲的语音基础。南北兼容的语音特点,使之在成为昆曲的舞台语言后,能够为不同地域观众所接受、继而喜爱。这正是我们今天外地观众听昆曲并没有太大语言隔膜的原因所在。
昆曲舞台语言“官话化”,促使它获得了极为广泛的传播力和接受度。然而,必须看到的是,地方剧种舞台语言“官语化”,都是基于方言化前提的,没有方言化前提的剧种,很难有地域归属感。
正面的例子是京剧。京剧的舞台语言也是以北京官话为基础的。京剧在形成之初,随着米应先、余三胜等汉伶在京城剧坛的走红,菊部出现了皆宗“楚音”的风习。如道光二十年(1840)刊刻的皮黄剧本《极乐世界》“凡例”提示:“二黄之尚楚音,犹昆曲之尚吴音,习俗然也。”因此,一些在京徽伶的手抄二黄剧本上,不少唱念字旁都注有湖北口音。然而,京剧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是以北京字音为主,湖广音为辅的舞台语言规范的确立。
反面的例子是广东汉剧。广东汉剧由于历史的原因,一直采用中州音作为自己的舞台语言,进入新时期,很多新生一代对广东汉剧比较生疏,由于它不使用当地的客家话道白,难以获得当地群众的接受。舞台唱念语言特色的丧失和本身属于外来剧种的历史,决定了广东汉剧目前面对不小的尴尬。2003年10月13日《南方网》“南方社区·热点关注”栏目的一次访谈节目,当时邀请广州粤剧团团长倪惠英、广东潮剧院院长陈学希、广东汉剧院院长李仙花“三大掌门戏说广东地方剧”。其中有位化名“幽壹”的网友对广东汉剧是否能代表客家文化,提出了质疑:“用普通话唱的汉剧来代表客家文化?有那一地的那一个客家人会去承认?莫非忘了客家人最看重的是保持方言的特性?你听过客家有这么一句祖言:‘宁卖祖公田,莫忘祖宗言’吗?没有了地方的最大特性‘方言’,还哪里称得上‘地方剧’呀?”所以,笔者在《广东汉剧研究》一书中,对广东汉剧舞台语言“改官为客”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科学的论证,力主广东汉剧改官话为客家话道白。
因为地方剧种都有一个“相对性”官语话过程,故而有学者极力主张地方剧种“官语化”。在笔者看来,若将某些地方剧种“官语化”历程纳入研究的范畴,或者从“文字入手”和从“音乐入手”作为研究视角或方法来研究地方剧种的“官语化”现象,纯属学术自由,无可厚非。然而,假若从剧种“非遗”保护的角度,鼓吹地方戏的“官语化”,则大失其当。抛弃方言唱白,加速“官语化”的进程,客观的后果是取消了地方戏“种类”的多样性,给缤纷多彩的地方戏造成毁灭性的打击。民国初年,由黄孝花鼓戏更名的楚剧进入汉口,为了立稳根基,积极向大戏汉剧学习,一段时间过去后,楚剧与汉剧在不少剧目和表演艺术上是趋同的,客观上改变了楚剧原来乡间“三小戏”的艺术面貌。然而,汉镇的观众很容易区分二者,关键在于两个剧种所操方言不同,楚剧使用的是黄(陂)孝(感)的方言,而汉剧使用的是汉口官腔。如果楚剧不坚持使用黄孝方言,在艺术趋同的情况下,楚剧是完全有可能被汉剧所同化、所淹没。因此,地方剧种舞台语言“官语化”的话题上,研究与保护是两个不同的层面,没有必要混为一谈。
在目前的背景下,“官语化”未必是地方戏对外传播成为全国性大剧种,实现自我救赎的必由之路。其一,不是所有的剧种都具备如昆、京等大剧种一样传播全国的内部实力和外部条件。因此,因倡导地方戏成为全国性大剧种,而予以“官语化”改造,实际上是某些学者的一厢情愿。地方戏艺术也有其内在的规定性,是否能成为全国性的大剧种,并非简单通过“官语化”就能实现的。其二,很多时候,地方戏向外传播皆是以声腔的传播为载体的,多名以“××腔”,“××曲”,“××调”,而以地名相称冠以“××剧”或“××戏”,则多是1949年以后的事情。换言之,剧种的观念的生成是较晚的。故而,地方戏对外传播是否一定要先“官语化”,也未尽必然。其三,即便“官语化”,也未必能收到好的效果。坦率地讲,京、昆等“官语化”后传播全国的大剧种,同样存在唱念语言难懂的问题。昆、京的曲辞、韵白,在声律的变化后,若不事先阅读演出本或熟知剧情梗概,一样难以听懂。焦循《花部农谭·序》指出:“盖吴音繁绣,其曲虽极谐於律,而听者使未见本文,无不茫然不知所谓。”反映道光年间北京梨园生活的《品花宝鉴》也写到“相公”蓉官与观众富三的一段对话:“蓉官又对他人道:‘大老爷是不爱听昆腔的,爱听高腔杂耍儿。’那人道:‘不是我不爱听,我实在不懂,不晓得唱些什么。高腔倒有滋味儿,不然倒是梆子腔,还听得清楚。’”⑤经过“官语化”的昆腔,在焦循等文人看来,若是“听者使未见本文”,同样“无不茫然不知所谓”。昆腔将一字分为声母、韵头、韵腹、韵尾,加之唱腔字少腔多,转折过密,被老百姓戏称为“鸡鸭鱼肉”,意谓富贵人家的奢侈品。试想,一字分为四部分,悠扬婉转的唱出来,又有几人能听懂,即便“官语化”也是枉然。
高雅的昆腔与各种通俗的地方戏共处戏曲大观园,不正是如一桌子菜,荤素搭配,人尽所需,何因个人喜爱荤而全改素为荤,亦无须喜素而撤荤。艺术大观园,既要有绵邈舒缓、雅静闲适的昆腔,又何须排斥其他姹紫嫣红、五彩缤纷的地方戏。学术的研究也莫不如是。